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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等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等

【发文字号】 鄂环发[2008]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活动的通知
(鄂环发[2008]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宣传部、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政协人资环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环保局: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社会关心、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17部委《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32号)精神,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环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环保局决定在全省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缓解人口资源矛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应对全球环境变化,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事关中华民族振兴与发展的长远利益。各级宣传、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发改委、教育、环保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目标的实现、事关中华民族的振兴与发展、事关社会的稳定和繁荣的大事抓紧抓好。要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列为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以节能减排宣传为重点,制定宣传计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围绕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以世界环境日等环保节日和重大环境事件为契机,广泛持久地开展面向社会、多角度、多层次的环保宣传活动。活动要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不断创新。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三、要正确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宣传报道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及时宣传报道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对“节能减排”、“两型”社会建设进行宣传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广告,开辟环保专版、专栏、专题报道等,确保环保宣传报道的数量、质量。

四、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密切协作,认真组织实施湖北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活动方案(见附件)。各地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请于12月底前对口上报上级部门。

联系人:宋小华 李洪斌 解东

联系电话:027-87166568 027-87870670(传真)

e-mail:hbxj4162@163.com

附件:1、2008年湖北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活动方案;

2、湖北省“关注减排、关注环境”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湖北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jp2]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我省环保历史性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资源环保意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为推动我省“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湖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办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三、活动主题

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湖北省2008年度“十大节能减排环保年度人物”和“十大节能减排环保创新单位”评选活动,对全省各行各业节能减排的环保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评选将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与第三人推荐和专家评审与资格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候选人推荐、候选人确定、公示、终审四个阶段进行。拟定于11月或12底举行颁奖晚会。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举办湖北省“关注减排、关注环境”摄影比赛。比赛面向社会征集,组织专家评审并予以奖励。制作环境摄影集和环境摄影图片展在全省巡展。活动时间为3-6月份,并于“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获奖作品展览。具体方案见附件2。

3、组织“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进社区活动。以“简约生活”社区宣讲活动、环境图片展进社区、环保书籍进社区、环保知识讲座进社区、环保电影放映进社区等活动,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定于“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4、组织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湖北节能环保展览。展览以“倡导节能环保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通过实物、文字图片、多媒体、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倡导节能环保和生态文明,全面展现湖北省“十五”以来取得的环保成就。时间为4月26日-28日。

5、拟定于暑假期间在全省中小学举办“我环保、我参与”环保征文比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6、组织开展围绕“节能减排”等重点内容的湖北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宣传活动。

7、以湖北电视台《环保风云》电视栏目为主阵地,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上集中开展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报道活动。

8、组织召开200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总量减排进展情况。

9、组织开展湖北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

五、组织分工

1、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环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负责活动有关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2、省环保局主要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协调、联络和各项主要活动环节的落实工作。

3、成立湖北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环保宣传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活动办公室设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六、联系方式

单 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省委宣传部  廖生彪  宣教处处长 87233738

省人大城环委 夏雄彪 城环委办公室主任 87237638

省政协人资环委  代志国人资环委办公室副主任  87231596

省发改委 蔡铂 环资处副处长87233192、87820871

省教育厅 王强 基教处副处长87328189

省环保局 唐必武  宣教中心主任87166558

附件2:
湖北省“关注减排、关注环境”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湖北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大力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环保的自觉性,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环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环保局共同举办湖北省“关注减排、关注环境”摄影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旨

以“关注减排、关注环境”为主题,鼓励公众利用手中的镜头,广泛深入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运用摄影专题形式,新闻纪实的手法,通过摄影作品讴歌我省环保事业取得的成就,通过生动的图片资料,展示环保工作者的精神风貌,揭露环境破坏、违法行为,反映不良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发事件,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巨大热情。

二、组织机构

“关注减排、关注环境”摄影大赛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环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环境保护局共同主办。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承办。

三、活动时间

2008年2月28日-6月10日。

四、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及专业人士均可参加湖北省“关注减排、关注环境”摄影大赛,无需报名,提交参赛作品即获参赛资格。

五、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阶段(2月28日-4月30日)。

2、作品评选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由主办单位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3、作品制作、展示、表彰阶段(6月-10月)

获奖优秀作品将由主办单位组织制作“关注减排、关注环境”图片展板,在全省进行巡回展览;“6.5”期间主办单位对获奖摄影作品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编印“关注环保、关注环境”获奖作品摄影集。

六、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在湖北省境内拍摄,紧扣主题,反映湖北省环保题材的摄影作品均属征稿范园;

2、作品以纪实为主,不提倡人为改变影像(如有调整请注明);

3、参赛作品传统、数码均可,数量不限。每件作品提供10寸样片,同时附上底片(数码照片提供500万象素以上的tif或jpeg格式的原片)以便制作放大;

4、参赛作品需如实填写作品信息,在背面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简要说明等。如使用数码相机,需注明“数码相机拍摄”字样;

5、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影展、画册宣传等公益活动,不再另计稿酬,涉及肖像权事宜由作者自负。

七、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设一等奖作品6件,奖金1500元;二等奖作品8件,奖金1000元;三等奖作品16件,奖金500元;优秀奖作品60件,奖金200元。

从即日起,组委会开始接收作品,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稿件统一寄送至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46号

邮编:430072

电话:027-87166568

联系人:宋小华  李洪斌  解东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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