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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鄂环发[2008]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鄂环发[2008]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教育局(教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精神,走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坚持可持续发展教育,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学校。根据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联合颁发的《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和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颁发的《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指南》精神,省环保局、省教育厅拟定在2008年命名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以《湖北省“绿色学校”表彰及管理办法》(附件2)为基本依据,先由学校申报,而后逐级推荐。

二、申报对象:2007年9月30日前命名且在2004年8月至2008年8月的四年中参加过省级环境教育培训的市、州级“绿色学校(幼儿园)”。

三、申报材料:

1、学校简介和目前环境状况。
2、绿色学校领导小组构成、责任分工及工作开展情况。
3、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4、“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经验总结。
5、创建活动有关图片、音像资料及主要档案资料目录。
6、创建活动大事记及人员来访记录。
7、学校环保主题的获奖情况和相关媒体报道及说明。
8、学校的环保节能和减排数据资料。
9、培训证书和市级“绿色学校”命名文件的复印件。
10、校园废物处理、利用和校园绿化情况。
11、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12、湖北省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申报表(附件4)。

四、申报名额:

以各地所辖县(市、区)数量为基数,平均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额不少于1个。

五、申报要求:

1、请各地认真组织、积极推荐,把握申报标准,提高申报质量。

2、各地要将本次申报学校名册和历次批准市级“绿色学校”的复印件报省“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申报材料一般由各地集中报送。

3、申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文字材料一律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写明学校名称及联系方式。奖状、证书、图片和媒体报道资料要求复印(图片要标明日期、编号,附有目录,复印或粘贴到白纸上)与文字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张大小为a4,小四号字,一倍行距,页边距上下2.5cm,左右3cm。电子音像资料用以vcd或3.5寸软盘,且经过杀毒处理。

4、受理申报材料截至日期:2008年9月30日。超过申报受理时间或不按规定整理申报材料一律按弃权处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46号

邮 编:430072

联系人:沈智丰 喻妙

电 话:027-87166568

传 真:027-87870670

注:本通知将在“湖北省环境保护网”上发布,有关表格可以下载。

附件: 1:湖北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湖北省“绿色学校”表彰及管理办法

3:湖北省省级“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4:湖北省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申请表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湖北省教育厅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  何诗标(省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  徐金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成员:  王 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唐必武(省环保宣教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 唐必武

办公室成员: 王 强

沈智丰(省环保宣教中心绿色学校项目主管)

喻 妙(省环保宣教中心科员)

附件2:
湖北省“绿色学校”表彰及管理办法

一、“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是拓宽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和环境保护社会实践的有效形式。

二、“绿色学校”命名分为省级,市(州)级和县、区级。省级“绿色学校”每两年命名一批,获市级“绿色学校”称号一年以上、在三年内无环境违法和环境处罚记录,并在四年内参加过省级环境教育培训班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申报省级“绿色学校”。市、县级“绿色学校”由市级主管机构指导和管理。

三、国家级“绿色学校”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和表彰,获省级“绿色学校”称号一年以上,可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

四、获得省级“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将由省环保局和省教育厅联合颁发奖牌和证书,有效期为8年。

五、各级“绿色学校”在获得命名8年后,将由相应级别的“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重新验收和命名,对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学校,将取消其称号。

六、省环保局和省教育厅成立“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绿色学校”表彰活动的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评审工作。“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附件3:
湖北省级“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项 目

内 容

评 估 指 标

初评得分

20

校园环境

管理机构

1.成立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有校领导分管,专人负责

 

2.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创建绿色学校的决定和相关计划措施,获取各方的支持和理解

学校环境

规章制度

1.制定一套内容明确、操作性强的学校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2.实施中不断地补充和修订该规章制度

学校环境和环境教育调查

1.在创建计划制定之前和以后经常对学校校园环境状况和环境教育现状进行调查

2.全体师生参与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3.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本校创建绿色学校的明确目标

绿色学校计划制定

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远期、中期和学期创建绿色学校计划

2.计划内容明确,操作性强

计划实施和评估检查

1.领导小组负责调派人员、资金和其他条件保证创建绿色学校各种计划的实施

2.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及完成后对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和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绿色学校档案管理

1.有专人、专柜管理绿色学校档案

2.绿色学校原始数据和文件完整,分类清楚

3.档案的记载方式包括文字、照片、录象(vcd)等多种类型

参加环境业务知识培训10分

教职员工环境教育培训

1.学校领导重视教职员工的环境教育培训,提供培训资金和时间保障

2.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骨干教师积极参加省级环境教育业务知识培训

图书资料管理

1.每年有一定资金用于购买环境教育类报刊、图书、音像资料

 

2.有本校教师设计的环境渗透教育教案、环境活动资料和多媒体课件等供全体教师使用



项 目

内 容

评 估 指 标

初评得分

20

环境设施

1.每年划拨资金购买和制作新的环境教育设施和设备,如宣传栏、垃圾回收设备、生物园、地理园、气象观测站等

 

2.环境教育设备和设施有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能随时供师生使用

校园绿化和美化

1.能利用学校里的动、植物资源进行环境教育教学

2.学校环境切实得以改善,校园绿化整洁,生物多样性得以保持和增加

3.在校园中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

30

各学科环境教育渗透

1.制定各学科的环境教育内容渗透方案

 

2.检查环境教育课程渗透的落实

3.学校经常进行跨学科的环境教育研讨和科研活动

4.学校在学期、学年考试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环境教育内容

课外、校外环境教育活动

1.学校制定计划,利用地球日、环境日、科普周等机会组织学生参与课外、校外环境教育活动

2.积极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以环保为主题的各项比赛宣传活动

3.鼓励学生在校内成立学生环保小组、环保社团,解决学校及周边环境问题,参与学校环境管理

4.学校有10%左右学生参加环境教育课题研究

信息传播

1.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师生、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宣传创建绿色学校的过程和经验成效

2.收集环保和环境教育方面的有关信息,经常通过广播、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

20

环境教育成效

1.老师和学生环境知识、环境素养明显提高,并将环境保护行动作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2.校园环境氛围好,处处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3.经常获得环境教育方面的奖项和荣誉

环境保护成效

1.学校对周边社区的环境教育和环境保护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学校在垃圾减量、回收资源、节水、节电、节约纸张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明显效果

3.通过节约资源,节省路财政开支,成效显著



附件4:
湖北省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申请表

地区: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学 校 全 名

学校通讯地址

(邮编)

 

校长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学校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创建绿色学校情况简介: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情况简介可附页)

县(区)环保、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市、州环保、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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