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指数可投资性,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单个样本股权重上限调整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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