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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商都县同路单采血浆站增扩察右后旗为采浆区域的批复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卫医政字[2010]8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商都县同路单采血浆站增扩察右后旗为采浆区域的请示》(乌卫字〔2010〕136号)收悉,根据《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察右后旗增扩为商都县同路单采血浆站采浆区域。 此复。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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