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情况报告》的通知
(藏教基﹝2008﹞6号)
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治区实验幼儿园:
2007年10月29日-11月16日,由自治区教育厅旺堆副厅长任团长的西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专家评估组,对自治区实验幼儿园、拉萨市实验幼儿园、山南地区实验幼儿园、日喀则地区实验幼儿园、林芝地区实验幼儿园、那曲地区实验幼儿园、昌都地区实验幼儿园等6个地(市)7所地市级以上公办幼儿园进行了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现将《西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不足,及时整改。
二○○八年三月四日
西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情况报告
(西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组2007年11月20日)
(西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组2007年11月20日)
在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由区教育厅旺堆副厅长任团长的西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专家评估组自2007年10月29日开始,11月16日顺利结束,历时19天,行程万余里,对自治区实验幼儿园、拉萨市实验幼儿园、山南地区实验幼儿园、日喀则地区实验幼儿园、林芝地区实验幼儿园、那曲地区实验幼儿园、昌都地区实验幼儿园等6个地(市)7所地市级以上公办幼儿园进行了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现将此次评估的总体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此次评估是在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两基”攻坚全面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此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我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进一步促进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贯彻落实《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并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促使幼儿园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西藏自治区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办园,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发展目标,提高幼儿园自身发展水平。真正使幼儿教育体现以儿童为本的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办好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此次评估将促进我区幼儿教育的和谐、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全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专家评估组的组成和评估的原则及方式
为搞好此次评估,教育厅经过反复认真研究,从各地(市)实验幼儿园抽调了熟悉幼儿园业务,并具有一定管理和教育教学经验的园长或副园长组成了专家评估组。在评估前,由旺堆副厅长召集,召开了评估组全体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此次幼儿园评估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认真仔细地学习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西藏自治区2007年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切实掌握了评估方法及每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和要求。
在此次评估过程中,专家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幼儿园办园条件、管理、幼儿素质三个方面,采取听取自评报告、查阅资料、实地观察、召开教师及幼儿家长座谈会、教师打分、随堂听课等多种形式了解办园情况,对全区7所地市级以上公办幼儿园进行了全面、细致、认真的综合考评(对阿里地区实验幼儿园的自评报告进行了仔细地审阅),并当场公布评估分数,针对每个幼儿园总结经验及特点,对其下一步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做到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虽然此次现场评估时间很短,每所幼儿园只有一天的时间,但评估工作得到了参评幼儿园所在地(市)教体局、参评幼儿园领导、全体幼儿园教职工的积极配合,使评估组获得的信息量比较充分,对幼儿园办园情况了解比较充分,对幼儿园办园水平存在的问题抓得准、看得透,给幼儿园办园建议提的准确、到位,为幼儿园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达到了评有所思、评有所悟、评有所得、评有所学、评有所进的效果。评估团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地(市)、参评幼儿园的一致好评。
三、2007年全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成果
(一)取得成绩
1.我区幼儿教育的发展,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幼儿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区幼儿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我区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及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迅速提高,办园条件不断改善,办园水平明显提高。广大适龄幼儿家长送子女入园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幼儿园都能够为广大幼儿提供健康、丰富、安全的生活、活动环境和条件,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广大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幼儿教育正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2.全区的幼儿园都能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在教育过程中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尊重幼儿人格,无小学化教育倾向,无早期定向培养现象,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
3.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心幼儿,为幼儿家长分忧。
4.全区幼儿园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不断更新,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方向明确,办园宗旨、办园目标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办园环境符合地区、季节和儿童特点,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5.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健全,有一定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并能切实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并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各项规章制度中充分体现以幼儿为本、以教育为本的理念,切实树立了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原则。如:幼儿园都有单独的安全、卫生制度,并有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6.幼儿园注重日常管理工作,日常管理比较到位、比较规范,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幼儿园一日活动的顺利开展。
7.幼儿园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大部分幼儿园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账目管理比较规范。
8.能够积极发挥示范园的作用,为促进本地(市)幼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各地(市)幼儿园都能够为本地承担保教队伍人员培训的重任,林芝地区实验幼儿园还悬挂“林芝地区幼儿教师实习、进修定点单位”牌匾。
9.依据《西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自治区实验幼儿园、拉萨市实验幼儿园、山南地区实验幼儿园、日喀则地区实验幼儿园、林芝地区实验幼儿园、昌都地区实验幼儿园、那曲地区实验幼儿园顺利通过评估,将被授予“西藏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予以挂牌,并给予一定奖励。阿里地区实验幼儿园以自评报告为主,达到“西藏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的标准,也将予以挂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二)我区幼儿园在办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幼儿教育的重视力度不够,致使各地(市)之间幼儿教育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平时很少去幼儿园,对幼儿园的事情也没有提到教体局年度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2.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教学设备、幼儿室内外活动场地及玩具不能够完全满足全园幼儿一日活动的需要。如:有的幼儿园没有晨检室;有的幼儿园没有室内活动场地;有的幼儿园幼儿食堂面积小,不能达到国家《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要求;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只能满足1-2个班幼儿的活动;桌面玩具种类少、数量少;部分幼儿园设计不太合理(如:窗户小、采光不好;没有幼儿卫生间;没有幼儿分班卧室)等。
3.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幼儿园只有一名园长,一名副园长),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后勤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幼儿园财务人员出纳、会计只有一人;有的幼儿园没有保健员等等。
4.保育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业务培训任务十分艰巨。幼儿园保育队伍中大部分是临时工,上岗前业务能力和知识培训不到位,只能边工作边摸索,由于保育员文化程度有限,不能积极配合教师教学活动,保育质量不高。
5.幼儿园教科研能力普遍较弱、意识不强,园本教研的针对性、应用性、指导性不强,教育教学方法方式单一,教研活动内容不够丰富。现代教学手段利用不充分,现代教学设备不足。教师自身业务能力(教学活动的设计、教学语言)欠缺,教学效果体现不明显。
6.幼儿园幼儿超班额现象严重,造成教师人员不足、幼儿接送车辆上人员超载等。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小班班额25人,中班班额30人,大班班额35人。我们的幼儿园班额实际情况为:小班35人左右、中班40人左右、大班40-45人左右。
7.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
(1)部分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如教室、卧室、走廊等的棱角问题突出;有的驾驶员出车不带驾驶证;幼儿接送车车辆严重超载(有的幼儿园一辆车上乘170名幼儿);有的幼儿园由于设计不合理、不规范,不适合幼儿教育教学,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等。
(2)部分幼儿园卫生保健意识不强,保健员职责不明确。幼儿园医务室没有许可证、存在过期药品及器械,卫生消毒不到位。有的幼儿园幼儿入园没有统一的健康体检。
(3)幼儿园环境布置普遍单调,墙壁、区角利用不充分,缺乏师幼共同动手创设的环境。如:有的幼儿园走廊、幼儿卧室布置很少,没有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活动及生活情景环境,即使布置了也都是教师行为,没有师幼共同设置。昌都幼儿园使用新园后没有绿化。
(4)园史及各项规章制度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随着发展需要不断修改、完善。
(三)通过此次评估,评出了积极性,评出了紧迫感,评出了新标准。
对此次评估,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有关地(市)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参评幼儿园的师幼员工们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通过评估,参评幼儿园清楚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差距与问题,开拓创新、实干兴园的信心更足了,真正达到了以评促进、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新的目的。
(四)对我区幼儿教育发展的建议
1.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各级领导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重视幼儿教育,把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到本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日常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是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以满足幼儿一天的活动需要,满足本地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
2.幼儿园继续加强保教队伍建设,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保教水平。
3.幼儿园继续重视和加强德育教育。充分利用身边的优质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从小培养幼儿的爱国主义情感;幼儿园继续重视和加强幼儿良好行为、生活习惯的培养。
4.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资源,与对口援藏省市、区内各幼儿园之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活动和经验交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符合幼儿园实际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重视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坚持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关心爱护教师、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保教人员入口关,使保育员入园前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并符合相关学历要求;幼儿教师专业对口,切实提高保教队伍整体素质。
6.加强和完善幼儿园管理人员配备。如财务人员、保健员和园领导班子等。
7.继续重视和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注重幼儿园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确保幼儿一日活动的顺利完成。
8.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环境建设,绿化、美化校园,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活动、成长环境。
9.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幼儿汉语能力学习。
四、评估后期相关工作
1.被评为“西藏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的幼儿园,在2008年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授牌,并给予2万元奖金,以资鼓励,同时授牌“西藏自治区xx幼儿教师培训基地”。
2.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对本地被评估的幼儿园,根据专家评估组反馈的意见制定出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将整改方案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3.教育厅在2008年适当时候对各幼儿园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照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没有成效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西藏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和“西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基地”的资格,同时追回奖金。
4.自治区教育厅将征得自治区物价局同意后,制定《西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收费指导标准》,各地(市)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