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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娄烦县米峪镇乡国练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并发改农字[2008]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娄烦县米峪镇乡国练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并发改农字[2008]70号)


娄烦县发改局:
娄发改[2008]7号文收悉。
娄烦县米峪镇乡国练村2006年被确定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全村土地面积7300亩,其中耕地2300亩,137户、659人。该村拟投资51.1万元,实施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经我委审查,现将《娄烦县米峪镇乡国练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兴建3000平米文化广场一处,包括:场地硬化1000平米,草坪500平米,篮球场500平米,购置球架2个,健身器材8套,灯具购安10套。道路硬化300米,道路两旁植树1000株,种植草坪500平米。

二、建设地点:娄烦县米峪镇乡国练村。

三、建设期限:2007年11月-2008年6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1.1万元,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10万元,自筹41.1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将会极大地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改善全村生态环境,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接文后,请抓紧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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