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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平定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寿[2008]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平定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8〕24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平定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晋发〔2008〕第02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平定营销服务部,机构代码:yx1203002。

二、营销服务部地址:平定县新政府路东关物流大楼三楼。

三、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卢永胜。

四、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营销服务部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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