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第29届奥运会也将在北京举行,确保我市消防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入春季以来,各类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加之风大物燥,是各类火灾的 “高发期”,我市的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3月17日,正在施工建设的大庆献礼工程之一-自治区科技馆穹幕影院外保温层发生火灾;当日下午,位于新华东街市场巷的原新海岸洗浴中心发生火灾。虽然这两起火灾都被及时扑灭,但社会影响很大,同时也暴露出我市一些地方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为了认真吸取这两起火灾的教训,坚决遏制春季火灾频发的势头,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自治区50周年大庆和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部署,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3月18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超前部署,全面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切实摸清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存量和消防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专项检查治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严把火灾隐患源头关,推动实施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备、线路检测,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危害,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自治区50大庆和29届奥运会胜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主要工作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行动。各级政府要通过下发通知通告、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动员部署社会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活动。组织发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以及社会单位,全面开展社会单位排查摸底工作,对本辖区社会单位逐一排查,摸清辖区社会单位总量,认真发放并回收《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对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分析,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并登记造册;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动态情况,督促单位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建设、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及时吸取自治区科技馆施工工地火灾教训,认真对全市建筑工地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消防安全摸底检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强化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和社会面的监督,确保农村、社区以及小餐厅、小旅社等“九小场所”消除火灾隐患。
(二)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级政府要组织安监、旅游、交通、建设、工商、消防等行业部门,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排查整治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机场候机厅、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重点解决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解决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要集中力量对重要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对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建筑和新、改、扩建工程集中组织开展电气设备、线路测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报告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政府分级挂牌督办措施,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或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督促工商部门分别依法予以注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取缔。
(三)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安监、商务、卫生、人防、消防等行业、系统主管单位,要对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商务写字楼,医院、住宅、工业建筑、生产厂房等高层建筑和地下停车场、大型仓库等地下空间进行排查整治,逐一严格审查消防审核、验收、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情况,督促落实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测试等制度,实施消防产品和内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的现场判定和见证检验措施,责令限期更换不合格产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符合要求。消防部门要协助指导制定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逃生自救和灭火疏散预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化危品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安监、建设、质检、消防等部门,要对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发现固定消防设施不能保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发现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对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报告当地政府研究解决。
(五)重点开展50周年大庆和奥运火炬接力所有涉及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建设、安监、消防等部门,全面掌握在建的大庆活动场所、大庆献礼工程和奥运火炬接力活动涉及场所的消防审核、验收和消防工程的安装、施工情况,对选用的消防产品在安装前一律实施监督检查,对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进行见证检验,凡产品质量现场判定难以确定的一律实施封样送检,凡发现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一律全部更换。掌握已建成的大庆和奥运火炬接力活动场所、住地的消防通道、重要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协调召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通报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制定隐患整改进度表,明确整改期限和监督责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市政府和自治区大庆安保部作出汇报;对火灾隐患难以整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逐级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建议取消接待资格。
(六)集中开展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企业专项整治。工商、质检、消防等部门要集中对全市所有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企业进行排查整治,认真核查企业资质、技术力量和生产维修设备条件。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一律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降低技术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进行安装、维修的,一律停业整顿、无条件改正;对非法生产假冒消防产品的生产者,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对不符合生产、维修条件或者持证造假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没收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撤销其有关证书,停用认证、认可标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研判本地区火灾特点、消防安全形势和工作薄弱环节,制定落实相应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领导、责任、组织、奖惩“五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隐患要消除”的要求,坚决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 各县(市)区政府,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强化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逐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放纵火灾隐患的问题。各级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监督执法中要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金钱所诱惑,排除各种干扰,坚决做到“三个绝不”。即凡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凡是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凡是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关注自身消防安全,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要及时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动态,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形成围剿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交流。各地要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逐级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资料,重大信息随时上报。要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典型做法。
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事故预防措施落实不力,责任心不强,工作严重失职,酿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实行责任倒查。通过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让每一次责任追究都产生震慑力,进而彻底解决工作中“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于6月28日前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总结材料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及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附件: 1、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登记表
2、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编 号:
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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