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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0]7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公办医院: 为推进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更好维护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健康,按照《2010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深卫人发〔2010〕122号)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对各级公办医院落实《关于加强我市医务人员健康促进的工作意见》(深卫发〔2009〕84号)的情况和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市各级公立医院。 二、督导内容 (一)自2009年6月以来,各单位落实《关于加强我市医务人员健康促进的工作意见》的情况。 (二)各单位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情况。 三、督导时间与方式 采用单位自评、各区自评和市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自评:2010年10月11日-10月15日 各单位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医务人员健康促进的工作意见》自查,撰写自评报告并填写“《关于加强我市医务人员健康促进的工作意见》落实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自评报告内容包括2009年6月至今医院医务人员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环境改善、医务人员健康干预等,以及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包括电子文档)报送所属辖区健康教育所。 (二)各区自评:2010年10月15日-10月22日 各区健康教育所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撰写辖区自评报告,并于10月22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市健康教育所。 (三)市级督导:2010年10月26日-10月29日 市级督导将抽取部分医院,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和医务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2。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关于加强我市医务人员健康促进的工作意见》 落实情况调查表 单位:填报人: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项目

督导内容

情况

说明或备注

组织建设

是否成立医务人员健康促进领导小组

   

是否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度建设

落实医务人员休假制度

是否严格落实休假制度

 

落实休假的比例%(实休假人数/应休假人数)

环境改善

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是否为医务人员购置健身设备并有健身场所

   

职工食堂卫生是否达到b级标准

   

当年是否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健康干预

强化落实医务人员体检保健工作

医务人员体检费用是否纳入单位经费预算

   

医务人员是否每年享受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

 

享受体检的比例%

是否建立医务人员健康档案数据库

   

开展医务人员健康干预和评价

是否针对医务人员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开展干预

 

其中,印发资料

讲座或活动

是否开展健康促进评价

   

是否建立医务人员心理保健室并配备专职心理保健医生

   

加强文化建设

是否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每年组织活动 

活动是否列支单位经费预算

   

健康促进医院

是否计划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

   

拟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时间

   
填表说明:1、此表由各级医疗机构指定相关部门统计填写,统计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前。 2、表中医务人员指在岗1年以上的全部医务人员,包括在编和编外的医技护及管理人员。 3、联系人:林永发、曹黎,电话/传真:25604370,电子邮箱:szjkcjk@163.com。 附表2 督导时间安排表

时间

辖区

10月26日

上午

罗湖区

下午

盐田区

10月27日

上午

福田区

下午

南山区

10月28日

上午

宝安区

下午

光明新区

10月29日

上午

龙岗区

下午

坪山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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