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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行全省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豫建城[2010]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中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推进全省城市照明节能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近期对全省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和掌握各市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特别是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城市照明经费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城市照明管理体制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和《河南省城市照明管理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找城市照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导各市城市照明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强化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提高城市照明工作管理水平。 二、检查内容 (一)城市照明管理综合情况 1.《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2.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河南省城市照明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管理体制、行使统一管理职能情况。是否将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统一到一个部门,集中行使管理职能,使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更专业、建设施工更规范、运行监控更科学、产品器材选用更合理。 3.城市照明管理维护经费、电费是否足额按时拨付,是否设立了照明节能专项经费。 (二)城市照明系统节能工作情况 1.是否建立城市照明节能长效管理机制和节电目标责任制,有无节能计划和节能计量考核措施。 2.使用的产品、设备是否为通过绿色节能产品认证、经过专业检测审核或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节能措施是否安全可靠、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维护方便;能否保证城市照明系统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和节能效果;年度城市照明节电率是否达标。 3.城市照明是否实施集中监控和分时控制模式;道路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和景观照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与城市照明管理部门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否按照明节能设计标准,优先选用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是否使用了禁止使用的低效照明产品;高光效、长寿命光源及高效率灯具的应用率是否达到85%以上。 4.城市景观照明是否使用严禁使用的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彩泡、美耐灯等高能耗灯具;是否根据景观元素的要点、照明载体的形体特征、材质特性、艺术特点等科学合理地选择照明方法,慎用大面积泛光照明,合理使用内透光照明、轮廓照明等高效节能照明技术和方法。 (三)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1.城市道路装灯率是否达到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到98%以上; 2.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否做到完好无破损、无锈蚀、无丢失、清洁无污,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 3.城市道路照明亮灯率是否达到98%以上。 (四)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1.城市景观照明是否严格按标准规划设计,根据城市规模和经济实力,科学合理进行建设;是否存在单纯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规模、超豪华建设; 2.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广场、桥梁、园林、绿地、河湖、商业步行街、霓虹灯、广告灯箱、名胜古迹、树木、雕塑等设施的照明,是否做到了统一规划设计,色彩与亮度科学配置,灯饰无破损残缺,总体效果协调; (五)便民服务抢修热线(城市照明监控中心)管理情况 服务承诺、抢修热线、网络设计、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是否完善;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记录是否规范、准确,办理过程和结果是否快速、反馈及时、群众满意率高。 三、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抽调省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有关专家,分组进行检查(检查分组另行通知)。检查方法为:听取当地城市照明主管部门有关情况汇报、查阅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和城市照明管理单位有关资料、现场查看照明施工项目和照明设施运行情况、座谈交流并交换意见。具体检查标准详见附件1。 四、检查范围 全省18个省辖市。每个城市另随机抽查2-3个县(市)。 五、检查时间 2010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各省辖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开展城市照明管理情况自查,按照本通知要求形成自查总结,并填报附件2和附件3的表格,组织所辖各县(市)填写附件2的表格。各市总结材料及附表请于2010年10月15日之前上报省厅城市建设处(同时报电子版材料)。 2.请各省辖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将本市负责城市照明管理的主管领导及科长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于2010年10月15日之前同时报省厅城市建设处。 3.省厅城建处联系人:孙聪会 尚 可 联系电话:0371-69523920  68080855 电子信箱:hnszgl@126.com 附件:1.河南省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 2.河南省城市照明管理单位及照明设施综合情况调查表 3.河南省城市照明节能情况调查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河南省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内容

计分办法和标准

满分

得分

城市照明管理综合情况

1)《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完成审批,计6分;完成编制未审批,计3分; 没有编制不得分。

2)建立城市照明集中管理体制,计6分; 建立不完善,计3分;未建立不得分。

3)城市照明维护经费、电费落实到位,使用合理,计6分。没有落实到位,不得分。

4)城市照明设施台帐数据准确,计2分。没有台帐酌情扣分。

20

 

城市照明系统节能情况

1)建立城市照明节能长效管理机制和节电目标责任制,有节能计划和节能计量考核措施,计8分。缺一项扣2分。

2)道路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和景观照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与城市照明管理部门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否按照明节能设计标准,优先选用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计8分。缺一项扣2分。

3)年城市照明节电率达5%以上,计6分。

4)城市照明系统中采取的节能措施起到效果的灯盏数占总量20%的,计1分;占40%的计3分;占60%以上的计5分。

5)城市照明节能系统运行可靠、数据统计真实准确有效,计3分。否则不得分。

30

 

城市道路照明(抽查主次支道路各二条)

1)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建设中严格按道路照明功率密度值标准执行的,计6分。否则不得分。

2) 照明设施应完好无破损、锈蚀、无丢失、倾斜、清洁无污,完好率达90%以上,计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发现1处破损锈蚀等现象,扣1分。

3) 道路亮灯率达98%以上,计6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连续灭灯3盏不得分。

4) 道路装灯率达100%,计6分。降1个百分点扣1分。公共区域装灯率达98%以上,计6分。降1个百分点扣1分。

30

 

 

 

城市景观

照明(抽查2处公园、广场照明)

1) 景观照明设计建设规范、色彩与亮度搭配合理、总体效果协调美观、没有使用禁用产品,计5分。发现一处使用禁用产品扣1分。

2) 景观灯饰整体清洁明亮、内容健康、无破损、残缺、无眩光和光污染现象,计5分。发现一处破损、残缺等现象扣1分。

10

 

 

 

 

 

便民服务及抢修热线(城市照明监控中心)

1) 服务承诺。规章制度、热线网络工作程序健全、执行准确认真,计3分。否则不得分。

2) 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有记录。清晰、规范、准确,并能及时办理落实,计3分。否则不得分。

3) 遇有突发情况能按承诺快速反映处理,并及时反馈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群众“三来”办结率达98%以上计2分;95%以上计1分。低于95%不得分。

 

10

 

分数合计

 

100

 
附件2 河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管理 单位及照明设施综合情况调查表

单位

全称

 

单位

性质

 

差额

上级

单位

 

全额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区号

 

负责人: 手机: 固定电话: 传真:

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 传真:邮箱:

单位(含下属机构)部门设置情况

单位

人数

在册总人数:  人

高级师: 人

会计师: 人

其中:1、干部:人

工程师: 人

经济师: 人

2、工人:人

助工师: 人

助 会: 人

临时合同工(劳务工):  人

技术员: 人

会计员: 人

注册执业资格人员: 人; 建造师(项目经理): 人

经费及

用电量

年工程建设(含大修改造)总工作量: 万元;维护工作量:万元

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万元; 非政府投资工程:万元 

日常维护费(含人头费):万元;城市照明电费: 万元;

其他专项经费 :万元 

城市照明总用电量: 万度; 城市总用电量: 万度

路灯电费单价: 元/度; 景观照明电费单价:元/度

城市照明用电占城市总用电量比例: %;

功能

照明

路灯盏数: 盏。  路灯基数: 杆。年开灯时间:小时

其中:高压钠灯: 盏;  高压汞灯: 盏;低压钠灯:盏;

 金卤灯:  盏; 节能灯: 盏; 白炽灯:盏;

其他光源:  盏;合计路灯总功率: kw

年平均亮灯率:  %。 年设施完好率: %

高杆灯(杆高≥20m) 基  中杆灯(杆高≥13-19m)  基

景观

照明

景观照明: 盏; 组; 米。总功率: kw

日开灯时间:  小时;  年开灯时间:小时

该项统计指夜间亮化、美化等景观照明的设施,路灯盏数不计在内。

供电

方式

供电电压:  kvv

线

10kv及以上高压线路:  km

变压器(含厢式变):台

路灯架空线路: km

  变压器产权:

路灯地埋线路: km

控制

系统

手动开关:  处杆上配电箱:台

时控开关:  处落地配电箱:台

光控开关:  处专用配电室:座

路灯控制仪: 台 ; 自动监控系统(有、无线三遥):  点

除总控制管理中心外的其他分监控管理基地点: 个

景观照明与道路照明是否统一控制:  ;分别由何部门控制:

车辆

各种车辆总数: 辆

其中:高空作业车(≥20m): 辆;  高空作业车(<20m): 辆

起重吊车: 辆;货车: 辆

其他车辆: 辆;

说明:1、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10年9月30日。表格需计算机输入填写。 2、如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分属2个部门管理,分别填2张。 附件3 河南省城市照明节能情况调查表  

调查内容

道路照明(条)

景观照明(处)

节能项目数量

 

 

占总数节能比率(%)

 

 

节能控制方式

 

 

节能方式

单灯节能数量(盏)

 

 

线路节能数量(台)

 

 

半夜灯数量(盏)

 

 

其它

 

 

节能设备投入运行时间

 

 

节能项目功率(kw)

 

 

理论节电率(%)

 

 

实际节电率(%)

 

 

年节电情况(度)

 

 

主要节能产品、设备

 

 

 

 

说明:表格需计算机输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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