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减贫脱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南宁市减贫脱困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解决贫困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帮助群众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等问题,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让贫困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为构建美丽富裕和谐新南宁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修建村屯道路500公里、独立桥2座,完成人畜饮水工程项目200处。
三、建设标准
(一)贫困村道路建设主要以砂石路为主,有条件、有能力、群众自筹积极性高的村屯可以建设水泥路。
(二)通屯砂石路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极限最小半径≥15米;停车视距20米;错车道宽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路基硬度实度不小于93%;最大纵坡9%。
(三)通屯水泥路路基宽4.5米以上,混凝土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以上,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
四、资金筹措
计划总投资6969.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自治区扶持2800万元,市财政补助2700万元,县区配套920万元,群众自筹549.3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1月-4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5月-11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20日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减贫脱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减贫脱困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扶贫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扶贫办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减负脱困工程的组织领导,负责本辖区的减贫脱困工程建设。
(二)做好前期工作。根据 “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项目实施计划,做好拟建项目的勘测设计,做好项目招标的前期工作,防止前期工作准备不足而影响按时招标和按期动工。
(三)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凡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对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按照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选好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由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程量较大的项目要有监理工程师全程负责。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区要于每月28日前向市扶贫办报送当月的工程进度表和工程实施情况,由市扶贫办汇总后上报市减贫脱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五是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机械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石山爆破的炮工选择和工作程序,雷管、炸药的管理,民工临时工棚的用电、防火安全,运输机械的性能,施工现场未封闭的交通指挥等,都要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规定,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没有落实管理措施的不允许施工,没有执行安全管理措施和发现事故苗头的,要及时进行停工整顿,严防各种事故发生。六是加强廉政建设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做到不干预项目建设招投标,不指定项目建设施工队伍,不能“吃、拿、卡、要”。
(四)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按照“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做到县区领导重点抓,乡镇领导具体抓,挂点单位配合抓,基层组织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减贫脱困工程建设工作,把减贫脱困工程建设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相关机制和制度。发改部门要及时做好项目计划的协调、下达及执行检查;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资金的筹集、下达和检查;扶贫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及检查验收工作;交通部门要做好道路的勘察设计,加强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水利部门要指导有的村屯做好人饮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和施工,并提供技术服务;各挂点单位要掌握责任点减贫脱困工程的详细计划、工程勘测设计、预算、招投标、资金筹措和工程进度等情况,检查项目所需占用群众土地、物资的解决情况,检查督促工程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工程项目实施中各级有关人员的廉政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合格。
(五)加强督促检查。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在减贫脱困工程中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减贫脱困工程实施中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附件:南宁市减贫脱困工程建设计划安排表
单位
总投资(万元)
其中
修建通自然屯道路
建人饮工程
其中整村推进贫困村
其中面上老区村
市财政 (万元)
县区配套 (万元)
群众自筹(万元)
条
公里
市财政安排资金 (万元)
处
市财政安排资金(万元)
通屯道路
独立桥
人饮
市财政资金 (万元)
通屯道路
独立桥(座)
人饮(处)
市财政安排资金 (万元)
条
公里
其中贫困村中老区村
座
其中贫困村中老区村
处
其中贫困村中老区村
条
公里
条
公里
合 计
4115.3
2646
920
549.3
164
306.3
2250.1
117
380.9
141
270.6
128
245.4
1
1
108
88
2297.1
23
35.7
1
9
348.9
马山县
952
670
181
101
50
87.8
655
52
25
47
84.3
44
77.8
51
51
644
3
3.5
1
26
隆安县
814
569
155
90
35
84
566.6
6
2.4
34
81.5
32
74.5
6
6
549
1
2.5
20
上林县
751.5
465
145
141.5
29
49.8
379.5
14
85.5
26
43.3
24
42.3
13
12
410
3
6.5
1
55
横县
473.5
276.5
113
84
21
29.3
222.5
8
51
15
24.7
14
22.7
1
1
7
6
236.5
6
4.6
1
40
宾阳县
317.6
190.5
89
38.1
7
14.2
102
20
88.5
4
8.5
2
6
20
6
145.5
3
5.7
45
武鸣县
239.2
137.4
57.8
44
4
11.5
87
7
50.4
3
9
2
6
4
3
101.4
1
2.5
3
36
邕宁区
120.3
73.7
38
8.6
3
7.4
58.8
1
14.9
1
4.6
1
4.6
1
1
51.7
2
2.8
22
西乡塘区
125.9
82.5
43.4
0
8
9.3
74.1
1
8.4
7
6.3
7
6.3
1
1
58.5
1
3
24
良庆区
71.5
44.9
23
3.6
1
2.2
18
4
26.9
1
2.2
1
2.2
1
1
25
3
19.9
青秀区
80
43.9
27.8
8.3
3
3.5
28.6
3
15.3
1
1.2
3
24.9
2
2.3
19
江南区
92.6
52.6
27
13
1
3
18
1
12.6
1
3
1
3
1
1
30.6
1
22
兴宁区
77.2
40
20
17.2
2
4.3
40
1
2
20
1
2.3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