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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通[2008]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筑府办通〔2008〕1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部分品牌小包装食用油出现供应偏紧,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的食用植物油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抓好食用植物油的供应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保障食用植物油供应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督查,认真指导企业做好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和供应等工作,确保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切实把这项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财政等部门要抓好保障食用植物油供应有关资金的安排落实;物价、民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补贴的方案。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如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恢复生产,努力增加食用植物油供应。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对接,及早将国家、省、市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想方设法协调安排资金,加大油料生产力度;农业部门要指导农民对受灾油菜进行清除病残叶、摘心、中耕追肥管理,努力恢复苗情,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千方百计增加油料供应。我市有生产能力和加工条件的地区,当地政府和粮食、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引导和帮助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户安排好油料采购,支持开展生产加工,增加散装菜籽油供应,实行当地加工、当地销售,满足当地消费。

三、集中力量,抓好粮油储备和应急准备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贵阳市粮油储备不低于1个月的要求,市粮食部门要按照市级储备2000吨、临时储备3000吨的规模,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采购和调运,确保食用植物油按市政府确定的规模入库储备。由市粮食部门牵头,公安、教育、经贸、财政等部门配合,进一步核实应急供应的对象和范围,研究确定应急范围划分、应急供应方式、应急网点安排等具体工作,完善食用植物油应急实施方案并作好启动的准备。粮食部门还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经营者最低库存标准,引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履行库存义务,保持必要库存量。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委“抓重建、保民生”的要求和市政府对粮油供应的专门部署,切实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合适品种,合理安排规模,抓紧对食用植物油进行适当储备库存。

四、加强货源组织,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市粮食、商务等部门要加强与省内外生产厂商和流通企业的信息沟通和联系,积极帮助企业组织货源,搞好组织调度,特别要注重发挥骨干流通、粮食企业的作用,引导、鼓励骨干流通、粮食企业利用各种渠道,积极组织食用植物油调进、投放市场,增加食用植物油小包装供应量,确保食用植物油不脱销、不断档。

五、加强市场监测,切实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粮食、物价、商务等部门要密切监控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立即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市、商场、批发市场等主要零售企业和网点小包装食用油进货、库存、销售等情况,小包装食用油的市场价格及销售数量变动情况以及大型批发企业食用油库存和销售等情况。工商、物价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缺斤少两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调价备案制度,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各零售企业、批发企业在发现群众大规模排队购买情况时,要及时向政府报告,政府将采取限量购买等措施进行必要的控制。

六、加强宣传,从舆论上进行正确引导。宣传部门要抓好舆论引导,主要媒体要承担社会责任,正确引导消费预期,稳定群众消费心理,减少或避免集中购买;同时,针对我市消费习惯偏重于菜籽油的情况,通过媒体宣传,合理引导消费者使用其它食用油代替。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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