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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十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十堰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8]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十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从即日起启用十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印章一枚。原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章作废。

附:印模(略)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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