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普六”县的决定 (藏教厅〔2008〕9号) 2007年,改则县顺利通过自治区“普六”评估验收。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授予改则县“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县”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5万元。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