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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发部门】 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8]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大政办发〔2008〕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州人民政府2007年初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07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对各县、市完成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任务情况进行考核,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07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一等奖

大理市人民政府、永平县人民政府、鹤庆县人民政府、洱源县人民政府、漾濞县人民政府、巍山县人民政府

二、2007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二等奖

弥渡县人民政府、云龙县人民政府、宾川县人民政府、剑川县人民政府、南涧县人民政府

三、2007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三等奖

祥云县人民政府

希望各县市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增强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发意识,努力完成2008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为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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