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促进全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09]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 盟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促进全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已经盟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促进全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盟发改委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举措,确保我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善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 (一)加大"菜篮子"工程投入。一是加快建设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从2009年开始在阿左旗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2个。二是加强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五年内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6个。三是扶持设施蔬菜大棚、肉羊育肥基地建设,五年内新建蔬菜大棚2000座、肉羊育肥基地8个。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实施大江大河治理。争取国家批准建设黄河阿盟段35公里堤防险工险段整治,使黄河阿盟段防洪能力逐渐达到20-50年一遇标准。二是实施农牧区水利工程。到2015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三是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9年力争开工建设3个病险水库项目。四是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加快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黄河引水一期工程建设进度,抓好巴彦浩特紫泥湖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 (三)改善农牧区生活条件。一是实施易地扶贫移民工程,五年内搬迁移民1万人左右。二是实施安全饮水工程,五年内解决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三是争取实施游牧民族定居点工程。四是实施农牧区通电工程,2009年解决838户农牧户的通电问题。五是加快乡通油路、通村公路步伐。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在继续抓好退牧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资源保护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启动实施以下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一是实施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力争到2015年在阿左旗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万亩。二是争取实施三大沙漠综合治理工程。到2015年,三大沙漠治理面积达到1200万亩,移民1万人。三是加快实施居延湿地(国家级)建设与保护。 (五)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临策铁路、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巴彦浩特至吉兰泰一级公路建设,推进临哈高速公路、额济纳至哈密铁路的前期工作。二是争取开工建设阿拉善通勤航空机场、策克口岸至纳林苏海特铁路、查哈尔滩至甘肃山丹一级公路、策克口岸至达来呼布一级公路、赛汉陶来至黑鹰山三级公路。 (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后两年,新建阿盟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阿右旗污水处理、额济纳旗垃圾处理项目,扩建阿左旗巴彦浩特污水管网项目。到2010年实现各旗均建有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盟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二是加强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抓好巴彦浩特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指导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及阿右旗、额济纳旗旗府所在地实施集中供热工程。三是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监管区联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积极实施阿左旗鹿鸣新苑、鹿圈山、民乐小区、阿右旗警苑小区、额济纳旗梅苑小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惠民廉租住房等项目。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七)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一是抓好能源工业。重点建设已核准的煤矿项目,实施煤田灭火工程,到2010年,原煤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实施巴彦浩特城市电网改造和全盟农网完善项目;加快风电项目建设,争取用三年时间使风电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二是抓好重化工业。盐化工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引进新的关键性项目,加快与天然气化工、氟化工、煤化工结合的步伐;煤化工要进一步加强甲醇、煤焦油深加工和苯、焦油酚系列项目的引进与开发。突出发展腾格里工业园以染料、染料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等精细化工为主的特色产业,加快聚集,形成较大规模。重点建设中盐吉盐化集团100万吨/年聚氯乙烯二期、106万吨/年水泥、太西煤集团8万吨/年煤基活性碳三期扩建、晨宏力集团20万吨/年聚氯乙烯、中盐雅盐化公司5万吨/年硫化黑扩建、内蒙古勃亚公司5万吨/年二萘酚、重庆紫光公司3.5万吨/年苯氨基乙腈等项目。到2010年,焦炭产能达到460 万吨,电石产能达到75万吨。 (八)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宽服务领域、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设施,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一是加快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建设阿拉善东达国际物流园区、庆华物流园区、太豪策克口岸物流园区、江扬物流中心。加快中心城镇各类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和专业街建设,增强主城区商贸集聚辐射功能。实施阿盟新春工贸农资配送、阿左旗德宸农副产品加工园和华祥农资配送服务中心、额济纳旗农丰农资配送服务体系等服务业项目。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到2010年建设100个农家店和50个农村物流配送中心。二是积极发展面向生活的服务业。文化产业要围绕建设文化大盟,打造草原文化品牌,重点培育展示我盟特色文化、发展旅游经济的阿拉善奇石文化旅游节、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和额济纳金秋胡杨节三大品牌。旅游业重点打造自治区级旅游精品线路(贺兰山-巴丹吉林-东风航天城)和盟级旅游精品线路6条。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努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区内有影响的文化精品项目和精品工程,建成一批年接待能力30万人以上的国内区内知名旅游景区,建成一批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站,加快建设城乡养老设施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九)努力推进节能减排。一是抓好工业余热项目,重点抓好松塔水泥余热回收项目建设。二是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三是抓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兰太公司聚氯乙烯电石渣制水泥等项目建设。四是抓好黄河流域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重点抓好兰太公司、太西煤公司焦化、庆华公司焦化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 (十)全面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一是加强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重点实施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二是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盟级和三旗一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基地。三是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建设工程,完成阿盟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任务。 (十一)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抓好农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建设。实施旗级医院能力建设、旗卫生监督所、旗妇幼保健院、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二是抓好盟级综合医院、中蒙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的争取工作。三是抓好农村牧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做好扩大苏木镇计生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配备流动服务车等工作。 (十二)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无线覆盖、数字化改造工程,到2010年全面完成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任务。积极推进盟广播电视节目和旗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盟群艺馆、图书馆和博物馆建设。加快推进基层苏木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到2010年实现每个苏木镇都有综合文化站的目标。 五、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十三)努力扩大社会就业。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就业能力。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签订、最低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挥其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四)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一是增加农牧业补贴。完善与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确保财政对农牧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分配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逐步建立健全城镇居民物价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误餐、住房、取暖等补贴制度。 (十五)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一五"后两年增长幅度要高于2008年。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农牧区养老保险工作。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认真落实国家鼓励住房消费的各项政策,大幅度减免涉及商品住房的地方性收费,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提高3个百分点,住房消费贷款额提高到20万元,拉动住房消费。 六、保障措施 (十六)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组,加强重大项目衔接落实工作,各旗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好国家、自治区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简化资金拨付程序,保证国家、自治区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提前做好"十一五"后两年项目准备工作,抓紧组织编报一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项目。各级国土、环保、建设、金融等部门要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上报国家、自治区的项目具备审批条件。 (十七)加强资金保障。千方百计争取国家、自治区扩大内需投资。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十一五"后两年,盟旗财政预算安排适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国家、自治区投资项目的配套和改善民生。支持金融机构增强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十八)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工作程序,加快审批进度。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对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市政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投资基础性和公益性建设项目。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建设单位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