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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0年第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将进行热力管线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0年10月12日起至2010年11月6日止,每天0时至5时,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由北河沿大街北口至地安门路口双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北河沿大街、五四大街、景山前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地安门内大街。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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