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交安〔2008〕10号)
各市(州、地)交通局、各二级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贵州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排除治理工作,并按要求报送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有关资料。
贵州省交通厅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68号)、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海发〔2008〕8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交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市(州、地)交通局及全部企(事)业单位、各二级局及全部企(事)业单位、厅属各单位。特别是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企(事)业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共同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 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具体排查排除内容:
1、道路设计方面:设计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道路设计本身的安全性。
2、公路建设施工方面:一是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与,以施工单位为主体,重点做好“两查”工作,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二是施工规范、规程执行情况。三是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持证情况。四是隧道和桥梁是公路建设施工中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部位,隧道工程重点整治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事故隐患;桥梁工程重点整治人工挖孔、支架垮塌、高空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高边坡重点整治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以及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大桥、特别是圬工拱桥的拱架设计、隧道、10m以上的高边坡和5米以上的挡墙。五是整治驻地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时工棚搭建是否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地段。六是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人员安全防护隐患。
3、公路养护管理方面:一是抓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重点做好三年危桥集中改造。建立三年集中改造危桥项目库,对危桥进行动态管理。二是继续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加强特大型桥梁、隧道的动态监控。三是检查非正常通行变道行驶路口和施工道口的通行情况;四是继续排查桥梁、隧道及路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傍山临水、急弯长(陡)坡、事故多发地段重点排查;五是继续实施安保工程,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六是以落实长效机制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七是完成省、市(州、地)督办的危险路段整治。
4、交通安全设施方面: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做到标志、标线、轮廓标清晰醒目,防撞护栏牢固,螺栓齐全、紧固、无缺损。
5、水上交通方面:一是船舶经营资质及其主管人员、船员、港口仓储作业人员取得资质情况。二是旅客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三是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保养情况。四是继续巩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成果。五是以项目稽查为切入点,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水运建设市场。六是组织开展“两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两防”专项整治回头看分为安全隐患再排查、督促整改隐患和开展评估检查、“两防”活动的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6、道路运输方面:一是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重点排查客运车辆的二级维护、车辆出站前的安全例检。二是按规定对客运车辆进行技术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完善和落实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客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运行条件执行情况。三是对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定期抽查以及整改情况。四是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和客运车辆技术档案。五是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六是继续做好与公安交警对违法驾驶员的信息抄告工作。七是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
三、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冬春季节用煤用电增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建筑施工工地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把水上交通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客运车辆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客运驾驶员的“三超”行为,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省交通厅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程孟仁
副组长:张群力、吴强
成 员:杨平、罗强、刘建华、余明全、章征宇、徐孝辉、章友竞、乔晓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州省交通厅安全监督处,办公室主任:杨平(兼)
联系电话:0851-5992364、5955572(传真);邮箱:gzsjttaqc@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地)交通局、各二级局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市(州、地)交通局、各二级局、厅属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实施意见,在4月5日前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上级主管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公路施工、特种设备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州、地)交通局、各二级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高速公路开展总公司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业直至取消行政许可。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简报、局域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市(州、地)交通局、各二级局、厅属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