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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第27号公告精神,现将我省申请2011年度粮食、棉花进口配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0年10月15日-10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1、2010年10月1日前在四川省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2009及2010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3、2008至2010年在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无违规记录; 4、各类申请者必须相应具备《201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中规定的“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5、内资企业2009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外资企业2009年度联合年检合格; 6、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第4号令)的行为。 三、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由申请企业填写的201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 2、由申请企业以正式公文报送的书面申请一份。 3、2010年10月1日前在四川省境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4、反映企业2009.2010年度财务和税务记录资料一份(加盖鲜章) 5、企业2008年至2010年在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有无违规记录的说明一份。 上述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认真如实填写,并承诺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所需查阅文件和填报的表格请自行登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 四、受理机构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贸易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905房间 联系电话:028-86705823 联 系 人:何 静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0年 第27号)(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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