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园区妇工委: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平安志愿者的共同参与。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充分履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发展壮大巾帼平安志愿服务队伍,发挥巾帼平安志愿者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将维稳与维权相结合,在推进平安宁波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100名优秀巾帼平安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优秀巾帼平安志愿者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正式加入某个巾帼志愿服务组织,从事志愿服务工作2年以上; (二)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开展各类维权维稳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各项组织、管理等工作; (三)热衷于平安建设志愿服务事业,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某项具体工作,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乐于奉献,淡泊名利,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 各县(市)区、各园区按照分配名额,择优等额推荐,市级名额由宁波市妇联权益部推荐。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确定优秀巾帼平安志愿者名单,并于2010年底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推荐。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对象要在全面考虑的基础上重点向基层志愿者倾斜。 (二)被推荐的个人应填写《宁波市优秀巾帼平安志愿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事迹材料填在表格内,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简洁。 (三)各地上报推荐材料时,要求同时上报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并汇总成表,于10月25日前上报至市妇联权益部。 联 系 人:周文红 联系电话:87186068 电子邮箱:nbwomen148@hotmail.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4号楼10楼市妇联权益部 附件:1、宁波市优秀巾帼平安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2、宁波市优秀巾帼平安志愿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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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单位) |
名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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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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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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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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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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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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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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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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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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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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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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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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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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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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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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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开发区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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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新区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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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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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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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族 |
文化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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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从事志愿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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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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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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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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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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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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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园区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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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