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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0]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确定建设方案,筹措建设资金,协调解决机场扩建工程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上官炜星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杨亚洲沈阳市副市长 车进军中国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 周喜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闫 伟省财政厅副厅长 秦光健省国资委副主任 张儒普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朱京海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志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雁鹏省交通厅副厅长 杨俊英省消防局副局长 刘海荣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海关副关长 刘丽丽沈阳边防检查站副站长 黄明彦沈阳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刘劲松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瑗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周喜鼎同志兼任。

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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