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肖明胜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保贤为潍坊市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兴国为潍坊市技师学院调研员(原职级不变),原任潍坊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潍坊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肖明胜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保贤为潍坊市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兴国为潍坊市技师学院调研员(原职级不变),原任潍坊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