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三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政办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三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2008年全市“三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成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三百工程”即:百万亩玉米高产攻关工程,百万亩水稻提档升级工程,百万亩大豆模式化栽培工程。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三大粮食作物创高产为目标,以科技为支撑,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坚持农机农艺相结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加投入,强化服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着力提高单位资源产出率和市场竞争力,把项目区建成农业高产高效示范区,带动全市粮食生产水平的全面提高,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二、任务目标
(一)玉米。核心区分布在望奎县、青冈县、北林区、兰西县和肇东市,每个县(市、区)20万亩,总面积100万亩。通过育苗移栽、地膜覆盖和通透栽培等主推模式,实现单产指标750-800公斤/亩。
(二)水稻。核心区分布在庆安县、北林区、绥棱县,面积分别为50万亩、30万亩和20万亩,通过两段式超高产、大棚钵体育苗超稀植等主推技术,实现单产指标600-700公斤/亩。
(三)大豆。核心区分布在海伦市、绥棱县和北林区,面积分别为50万亩、30万亩和20万亩,通过垄三栽培和窄行密植主推技术,实现单产175-200公斤/亩。
三、推进措施
(一)搞好政策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以国家和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做到资金早安排、早拨付,确保在项目实施中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支持,肇东、海伦、北林、青冈、庆安等5个产粮大县(市、区),要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三百工程”建设。要整合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土地整理、良种化工程、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产业化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集中重点投向核心区建设,为项目实施和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支持。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科学技术到位率。以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入户工程为载体,加大标准化培训力度,举办田间博览会、召开现场会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农民实施标准化意识和能力,做到每个“三百工程”实施户有1-2个标准化技术明白人,每户都有一张技术明白纸。要建设“三百工程”核心攻关示范区,使之成为标准化的样板,严格把握投入品、农时、整地、播种、施肥、管理等关键环节,实现全面积、全作物、全过程的农业标准化。要加大科技共建、场县共建力度,搞好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带建设,把三大作物核心技术推广到位,落实到地块。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各地要针对严峻的旱情形势,加大以抗旱水源工程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抢打抗旱水源井,加快小塘坝、蓄水池等蓄水工程建设,在确保玉米等作物全部坐滤水种的同时,努力扩大灌溉面积,水田区要增打补水井,保证按时泡田、及时插秧。要实施大机械深松整地,进一步改善土壤状况,增强蓄水保墒,提高抗灾能力。要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积极推广秸秆根茬还田,利用好人畜粪尿这一有机肥源,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项目区要全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农肥施用量达1.5立方米以上。要制定重点病虫害防治预案,搞好草地螟、玉米螟、大豆蚜虫、稻瘟病的防治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四)推进生产组织方式创新,大力实施规模化经营。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作用,以农机化带动标准化和规模化,要培植种粮大户,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扩大适度规模经营。核心区都要落在主产区,玉米、大豆要集中连片,还要有农机合作社做保障。每个县(市、区)核心区发展高产专业乡2-3个,高产专业村5-8个。通过规模经营,推进良种良法、农机农艺有机结合,提高项目实施技术到位率和粮食生产的科技含量。
四、组织保证
(一)建立领导组织。为确保“三百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市政府成立领导组织,组长由分管农业副市长李宝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农委主任贾鹆宾、市水务局长洪金库、市财政局长徐新文、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朱学峰、省农科院绥化所长王贵江同志担任,市农委、水务、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开发、农村信用社、供销、气象、省农科院绥化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建立起上下贯通、反馈及时、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同时要成立技术指导组织。
(二)强化指导服务。“三百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都要强化领导和服务,做到任务到村、到户,责任到人。要实行专题推进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现场指导、立标会议、实施专题推进。要建立领导包扶联系点制度。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攻关技术规程,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到乡村和农户,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帮助解决在资金、技术、物资、灾害防控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三百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搞好考核验收。要强化“三百工程”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重点考核评比内容,确立严格具体的指标考核体系。在实施的关键阶段,要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各地“三百工程”建设,市政府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全面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推荐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评选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县挂钩,对“三百工程”建设组织有力,实施效果好的县(市、区)、乡(镇)村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