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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丘北至广南三级公路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丘北至广南三级公路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通知
(文政发〔2008〕26号)


州财政局: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将丘北至广南三级公路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文政议〔2008〕2号)和《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将丘北至广南三级公路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定》(文人发〔2008〕6号)精神,请你局将文山州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丘北至广南三级公路项目)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贷款的5000万元公路建设资金本息列入财政预算,并出具相关承诺函。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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