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李树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产〔2008〕36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树平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晋分人〔2008〕9号)收悉。经审核,李树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李树平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