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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鸡西市政府

【发文字号】 鸡政办发[2008]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8〕25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鸡西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创造舒适、洁净的城市环境,结合我市气候特点和目前环境卫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共建和谐鸡西为目标,以整治市容环境,消除雪后影响,疏导交通,治理背街巷道脏、乱、差,解决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突击清运垃圾、清掏厕所、道路清扫及清理污冰积雪为主要内容,全面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鸡西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工作目标
(一)垃圾清运(背街巷道倒运)
1.垃圾倒运及时,居民区及巷道无垃圾积存、无乱堆乱放、整齐洁净。
2.垃圾站点做到日产日清,底部与地面持平,周边保持洁净,垃圾容器保持清洁。
3.车辆作业完成后,站点不留残底和痕迹。环卫专用车辆要密闭运输,无遗撒泄漏、污染街路现象。
(二)厕所清掏
1.水冲式厕所要达到“五净四无三完好”,即蹲台净、地面净、四壁净、门窗玻璃净、隔板及出粪口(便池)净;无纸屑烟头、无池外便迹、无蝇蛆剧臭、无积尘蛛网;厕容、标记、设施完好。
2.旱厕清掏达标,粪便距蹲位一米以下,保证市民正常使用。出粪口无粪便堆积,旱厕周边污冰及时清理。
3.旱厕做到每日清扫一次,达到无尿冰、无池外粪便、无废纸烟头的标准。
(三)道路清扫
1.及时清理街路污水污冰,保证无积存。
2.道路清扫做到“四净五无三根清”,即人行道、车行道、道牙子、下水口净;无垃圾污物、无砖瓦石块、无人畜粪便、无纸屑果皮核杆、无浮土;树根、墙根、电柱根清。
3.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容器外散倒垃圾,果皮箱体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及时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各类不文明行为。
2.对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 门前卫生责任区实施挂牌制。好的挂红牌,差的挂黑牌。
3.规范室内装修和门窗改建,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排放。
4.定时定点倾倒垃圾,严禁道路两侧散倒垃圾。
(五)积雪清理
严格执行《鸡西市城市清运雪办法》和《鸡西市市区清运雪工作实施方案》,在最短时间内清除街路两侧和居民区及物业小区内的积雪。
(六)居民区及物业小区环境卫生
1.居民区内无垃圾积存并做到及时倒运到指定地点,装入垃圾容器,垃圾散点与地面持平。
2.物业小区内无垃圾积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倒运到自行设置的垃圾容器中,箱体保持清洁。对无垃圾容器的小区实行袋装收集,及时倒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3.及时清扫楼道与巷道,保持楼道与巷道及住宅楼周边卫生洁净。
4.清理居民区污冰围堰点,并将其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装入垃圾容器。严禁污水倒入垃圾容器和厕所。
(七)停车场点及广场环境卫生
1.按时清扫责任区场地,达到清洁无杂物,护拦、隔离桩根部保持清洁,无浮土污物堆积。
2.车辆停放有序,保持周围洁净。
3.停车场内及停车站点的车辆产生的垃圾要运送到指定地点,无沿途乱扔乱倒及抛撒废弃物现象。
4.禁止沿街刷洗车辆,在首尾站刷车的污水须排入下水井口,无污染环境现象。
(八)建筑工地环境卫生
1.施工工地设置标准围档 (高度在1.8米以上,墙体粉刷,书写醒目标语);
2.围档内外清洁,无残土垃圾,杂物堆积,物料堆放整齐;
3.竣工工地撤离围档后,要及时平整铺装场地,无裸露地面。
(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
1.清扫作业时间于早6点结束,场地清洁,有卫生设施。早晚市场要早8点前撤摊,晚5点出摊;
2.垃圾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装入容器;
3.教育业主保持摊位洁净,不乱扔垃圾废弃物。
(十)街心游园,绿地环境卫生
1.街心游园、绿地、绿化行道树内保持洁净,及时清理各类杂物,做到自行运出,无园外路旁堆积。
2.树木剪枝要及时清理现场,运净扫完,树下路旁无堆积。
3.定期清理行道树上乱挂的塑料袋。
4.植树种草的场地及时清理,无残土遗留痕迹。
(十一)沟渠、乡路及乡村环境卫生
1.及时清理沟渠垃圾污物,保证排水通畅,沟沿两侧无垃圾杂物堆积。
2.公路及乡路两侧无垃圾残土堆积。
3.乡(村)民住宅区无垃圾堆积,并做到日产日清。巷路及时清扫,厕所及时清掏。

三、责任划分
(一)各中省直企事业单位承包的地区及独立的工矿区,由中省直承包单位和厂矿企业负责。
(二)市场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自办市场由产权单位负责)。
(三)各类停车站、点、场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四)建筑工地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对居民已进户的楼房,尚未移交物业部门的,对其产生的垃圾杂物由建筑单位负责。
(五)街心游园、绿地、绿化行道树及公园由园林部门负责,广场由产权单位负责。
(六)主要街路、公共厕所、垃圾清运、街路清扫、垃圾容器、环境卫生管理按服务管理范围由环卫部门负责。
(七)背街巷道、居民区、乡村由县(市)、区街道办事处和乡村负责,物业小区由各物业公司和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路及乡路两侧由交通部门及乡政府负责。
(九)城市排水(两沟一河)由排水管理部门负责,独立工、矿、厂区的由产权单位负责。
(十)主要街路清运雪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背街巷路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
(十一)城市立面环境的乱贴、乱画、乱涂写及跑、冒水污染街路、户外广告、牌匾等整治工作由市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时间步骤
(一)时间:3月14日-4月30日。
(二)步骤: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4日-3月20 日,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3月 21日-4月20日,主要任务是集中人力运力,突击清理积存的垃圾、冰雪、污物,达到标准;
第三阶段:4月21日-4月30日,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此次整治活动纳入日程,摆上位置。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系,确保任务不变形、不走样。
(二)精心组织,保证效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指标,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并集中人力、运力,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对行动迟缓和未按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的,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议市精神文明办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三)密切配合,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相互支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合力。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可申请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市春季卫生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立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效利(副市长)
副组长:
李邱惠(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新坤(鸡西矿业集团副总经理)
高静波(市城建局局长)
周秀杰(市环卫局局长)
成 员:
王晓军(密山市副市长)
王 建(虎林市副市长)
吴公男(鸡东县副县长)
王凤义(鸡冠区副区长)
宋玉信(市执法局局长)
鲁学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王崇贤(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雪飞(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连科(市房产局副局长)
芮学斌(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功礼(鸡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丁学军(鸡西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广玉(鸡西大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武宗利(鸡西矿业集团生活福利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周秀杰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卫局。电话:2656313、26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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