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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达标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宜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8]0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达标单位的通报
(宜府发[2008]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继续好转,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经市人民政府组织综合考评,枝江市人民政府等15个单位为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为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达标单位,现予通报表彰。
市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宜昌走在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名单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
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名单

一、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
枝江市人民政府
当阳市人民政府
夷陵区人民政府
猇亭区人民政府
宜都市人民政府
远安县人民政府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旅游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建委
市林业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消防支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200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达标单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兴山县人民政府
点军区人民政府
西陵区人民政府
伍家岗区人民政府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秭归县人民政府
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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