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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度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发展劳务产业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的决定


【颁发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7年,全市各级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把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之中,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劳务产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发展劳务产业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兑现如下:

一、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方面
共兑现奖励资金79万元。具体为:
(一)中宁县人民政府21万元;
(二)海原县人民政府19万元;
(三)市人事劳动保障局29万元(其中:市社保局3万元,市就业局6万元,市医保中心3万元);
(四)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万元。

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方面
共兑现奖励资金57万元。具体为:
(一)中宁县人民政府11万元;
(二)海原县人民政府26万元;
(三)市人事劳动保障局15万元(其中:市社保局1万元,市就业局6万元,市医保中心1万元);
(四)市发展劳务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万元。
市人民政府希望各县(区)、部门、单位紧紧围绕2008年度全市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再加压力,再鼓干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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