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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晋城代表分团参展方案


【颁发部门】 晋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8]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西洽会”)将于2008年4月5日至9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山西代表团参展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08〕17号)要求,我市将组团参加。为了认真做好此次洽谈会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1165”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同西部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参展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4月5日至9日

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团 长:康吉仁 副市长

副团长:李俊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新善  市商务局局长

秘书长:许德民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分团下设投资洽谈组、商品贸易组、综合组。

投资洽谈组:负责招商引资、技术合作、产权交易项目筛选、对外发布、洽谈、签约,统计上报项目成果,提供投资咨询,与省团展务组联络。

商品贸易组:负责本市名优商品筛选、展览和展销工作,统计上报商品交易成果,与省团展务组联络。

综合组:负责分团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参会各项活动和分团成员食宿、交通事宜及会议期间宣传报道,经费申请,与省团秘书组联络协调。

四、展位及费用

本次西洽会主要内容为投资洽谈和商品贸易,大会设置投资洽谈和商品贸易馆,设在西安曲江会展中心。根据各县(市、区)申报企业数量决定向省组会统一申购展位。展位费由市政府财政负担,内部布展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重要性,要精心筹备,严密组织,确保实效。选择精兵强将,手头要带有项目参加“西洽会”。

(二)广泛征集项目,做好项目洽谈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围绕我市“十一五”经济发展目标,组织一批招商引资、技术合作、产权交易项目企业参会。要提前做好项目的网上对接,会前把合同文本交商务局。

(三)认真组织我市特色企业参加商品展销。要组织能在西北打开市场的企业,能够代表我市形象的名优新产品参展,进行大宗贸易和商务洽谈活动。充分利用“西洽会”这一平台积极推出我市名、优、特产品和企业。

(四)2008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将参展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等详细资料;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联系人、电话、地址、邮址、邮编等资料及电子文档报市商务局改革发展科。

联系人: 樊建兵

联系电话:6995832

传真:2023320

e-mail:sw699583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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