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甘农机科发〔2008〕13号)
民乐、永昌、镇原、正宁、凉州、泾川、宁县、灵台、山丹、肃州、榆中、崆峒、西峰、甘谷、瓜州、玉门、甘州、民勤、古浪、永靖等县(市、区)农机(农牧)局(站),有关市农机推广站(研究所):
当前正值春耕时节,是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关键时机,2008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提出了全省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等5项重大农业技术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切实做好全省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示范任务顺利完成。2008年,各保护性耕作示范县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项目合同和实施方案要求,在原有示范面积的基础上扩大示范规模。其中:镇原、正宁、民乐、永昌4县新增示范面积各1万亩;灵台县新增示范面积2万亩;宁县、泾川、凉州3县(区)新增示范面积各3万亩,在宁县新建立保护性耕作项目监测点一个;榆中县巩固实施上年度示范面积3万亩。西峰、肃州、山丹、甘谷、崆峒等5个示范县(区),也要在国家已停止投入的情况下,继续做好已有示范面积的巩固实施工作。省列示范县瓜州、玉门、甘州、民勤、古浪、永靖等新增示范面积1000亩,要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当地相适宜的技术模式、配套机具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宣传培训,扩大社会共识。省局确定今年为“全省保护性耕作宣传年”,重点开展对领导和农民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做好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宣传和汇报工作,切实赢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也要借助媒体,加强宣传,不断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训工作要针对不同层次,因人施教,不拘形式,狠抓培训质量和效果。各地要结合省上编写的保护性耕作培训教材和培训光盘,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保护性耕作专题片、召开技术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技术推广人员、农机手和农民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技术的到位率、普及率和入户率。
三、加强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按照“种植一块成功一块,种植一点引导一片”的思路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工作,坚持用示范引路的方法逐步推动。每个部列示范县要选择建立2-3千亩示范点,3-5个百亩示范点,有条件的县要积极开展整村推进示范工作。要通过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点的建设,不断完善、优化技术体系和机具系统,探索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案和作业标准,努力提高示范效果,使农业生产既能达到最大效益,又能保护生态环境,为广大农民认识和接受保护性耕作做出样板,以典型示范引导农民转变观念,辐射、带动周边地区,逐步扩大保护性耕作的实施规模。
四、开展技术研究,不断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省上在去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甘肃省保护性耕作项目河西冷凉风沙灌区和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技术指导意见,各地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组织农机、作物栽培、植保、土肥等方面专家力量,建立和完善适合当地实际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要充分发挥保护性耕作技术专家的作用,加强技术研究、指导和咨询,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总结研究成果,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区域内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市级农机推广部门要配合项目县做好保护性耕作对土壤、水、肥及其他物理、化学和生物性状的变化情况,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病虫草害变化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情况的监测试验工作。
五、做好机具选型,提供机具保障。针对我省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层次不一,各地面临的农业生产条件差别较大,需要保护性耕作配套的机具种类和性能也各不相同,因此,要结合各地的技术模式、工艺路线、农艺要求、土壤质地、作物品种和配套动力等情况,各地要通过对现有的保护性耕作机具进行选型,优化、筛选出适宜当地条件、农民受欢迎的保护性耕作机具;各项目县要充分利用购机补贴政策,加大对保护性耕作机具的购置补贴推广力度;同时要结合实际,加快研制开发适合不同区域和不同技术条件下使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确保为项目实施提供机具保障。
六、培育专业服务组织,构建保护性耕作长效机制。针对我省个别示范县一旦离开国家财政支持,便出现农民积极性不高,相关部门工作力度不大,示范面积大幅度减少的现象。积极探索建立保护性耕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项目、资金和技术支持,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开展保护性耕作社会化作业服务。同时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机服务的规章和制度,在关键技术应用、作业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加以规范,调动农机服务者的积极性,创新组织服务模式,建立稳定长效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服务,引导组织跨区作业,通过政策和市场导向,优化农机资源配置,实现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服务社会化、市场化,逐步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降低作业成本,提高农机户和服务组织的经济效益。
春耕生产已经开始,各项目县要积极组织好农业机械投入到春耕工作中去,要帮助和指导农民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各类农机,组织广大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保护性一些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指导广大农民应用农机化新技术,提升科技应用水平。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