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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1年公务员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保证考生在报考时间内成功申报理想职位并提前做好应考准备,现就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http://bm.scs.gov.cn/2011/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01013075900.html)、《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bm.scs.gov.cn/2011/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01013080015.html)和本注意事项,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考试录用计划,了解职位信息及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 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除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09、2010年暂缓派遣)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要求毕业生报到时提供外,其他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均必须具备,如不具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后果自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将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一)通过传真方式报送给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发送传真后请与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电话确认),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四、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1、联系电话:务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1个亲属电话(手机),以备面试阶段联系畅通。 2、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含2011年7月前能取得的),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等。 3、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职位要求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该简历段后加括号作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 4、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5、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6、现身份为公务员的考生,请在备注栏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 7、考生系2011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如报考,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报考已经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 8、职位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在相应栏中填写,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必须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通过”“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甲类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甲类三管轮)”等。 9、2009年、2010年毕业学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现本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存放的具体单位(地址),并明确2011年原学校是否可以发放2011年派遣证(报到证)。 10、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者,须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11、所有考生都必须在“学科成绩”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非应届毕业生不用填成绩)。 12、有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无上述内容或填写不详实则为无效申报。经退回仍不及时补充完善的,将不予通过,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请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谢谢! 五、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公务员不组织专业考试。 六、除公安职位体检执行公安体检标准外,其他职位体检执行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七、“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 八、可以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附件一、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推荐表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考生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籍贯

 

户籍所在地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单位所在地

 

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职务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

 

所学专业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考生身份

 

婚姻状况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相关基层工作经验

“三支一扶”大学生

西部志愿者

大学生村官

特岗计划教师

 

 

 

 

报考部门

部门代码

用人司局

职务名称 及代

考试所在地

是否服从调剂

 

 

 

 

 

 

学习经历

社会工作经历

奖惩情况

学科成绩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关系

所在单位

职务

备注

(填写其他说明事项)

 

注:"工作单位、职务"一栏为社会在职人员必填。"学科成绩"为应届毕业生填写。"考生身份"从以下类别中择一填写:工人、农民、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人员、三资企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待业人员、其他人员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名推荐表 (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院校(系):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生源

 

婚否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及学位

 

爱好和特长

 

在校曾任何种职务

 

 

 

 

 

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

 

  院、系党总支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要课程学习成绩

第一学年学习成绩

第二学年学习成绩

第三学年学习成绩

课程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课程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课程名称

上学期

下学期

                 
                 
                 
                 
                 
                 
                 
                 
                 
                 
                 
                 

 教务处盖章

院校毕分办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未经毕分办签章此表无效。 2.“生源”指大学生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3.“奖惩情况”包括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学习期间,如获奖励,请学生处审核并将奖状或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上。 4.填写本表“学习成绩”栏后,须盖教务处章。如有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表)可附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免填此栏。 5.院校毕分办处意见:必须注明:“同意为该生办理2011年应届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字样。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
部门名称 地址 邮编 本部门政府网站 考生咨询电话(一) 考生咨询电话(二)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北京市建内大街11号 100736 www.msa.gov.cn 010-65293731     rjcmsa@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 200086 www.shmsa.gov.cn 021-53931761   021-53931500转1257 zhucong@sh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300211 www.tjmsa.gov.cn 022-58876942   022-58876967 rsc@tj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116001 www.lnmsa.gov.cn 0411-82623190 0411-82625607 0411-82625243 luhongyu@ln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秦皇岛市开发区长城环道10号 066004 www.hebeimsa.gov.cn 0335-3696915   0335-3696916 hbmsarjc@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21号 266002 www.sdmsa.gov.cn 0532-86671179   0532-86671077 sdhsjrjc@sina.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南京市中央路238号 210009 www.js-msa.gov.cn 025-83520397 025-83520117 025-83520397 suhrj@sina.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 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 310005 www.cnzjmsa.gov.cn 0571-88372752 0571-88372698 0571-88372698 guoxiu@cnzj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 350004 www.fjmsa.gov.cn 0591-8831206 0591-83838350 0591-83838357 donghui@fj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广州市滨江东路520号 510230 www.gdmsa.gov.cn 13724149848 (报名资格审核使用) 020-34287148 020-34284555 gdmsa@139.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南宁市金浦路18号 530028 www.gxmsa.gov.cn 0771-5532825 0771-5551763 0771-5532825 gxmsarjc@vip.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 518032 sz.msa.gov.cn 0755-83797091 0755-83797092 0755-83797094 weihaibo@sz.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 570311 www.hnmsa.gov.cn 0898-68626269   0898-68626024 hnmsa2009@126.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10号 150010 www.hljmsa.gov.cn 0451-88913303   0451-88913719 msa3303@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 430016 www.cjmsa.gov.cn 027-82765402 027-82765407 027-82765402 wokaiche@mail.cjms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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