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琼农字[2010]1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机、热作、畜牧兽医、乡镇企业局(委、办、中心、总站),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农字〔2010〕186号)要求和肖杰厅长“十抢措施”的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省农业厅分别成立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队、农机服务队及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组织专家及农业技术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现将《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成立灾后恢复生产专业服务队,并加强对全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服务。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队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的指示精神,海南省农业厅成立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队,组织专家深入重灾区,指导广大农民开展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组织专家组深入文昌、琼海、万宁、定安、海口等五个重灾区市县,针对受灾的晚造水稻、冬种瓜菜、橡胶、热作、水果等开展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尽快把实用技术送到广大农民手中,为促进灾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农民收入做出贡献。 二、领导机构和专家团队 省农业厅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队队长由农业厅副厅长王宏良担任,副队长由厅科教处处长王澄群担任。下设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定安县五个服务分队。 专家团队由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抽调富有实践经验的各类专家约50名组成。 五个分队的名称分别为: 1.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文昌市分队(海南大学专家团队); 2.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琼海市分队(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专家团队); 3.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万宁市分队(海南省农技中心专家团队); 4.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定安县分队(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专家团队); 5.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海口市分队(海南大学专家团队)。 三、服务工作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 技术服务工作根据各地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冬种瓜菜、晚造水稻、橡胶、热作、水果为重点,提供灾后病虫害防治,肥水管理,冬种瓜菜育苗和田间管理,胶园清理消毒,果园养护,秋梢管理等技术。技术传授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举办技术讲座,印发技术明白纸、专家咨询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展开。 农业技术服务队负责组织调配专家团队,制作技术资料,协调各市县农业部门,为专家组开展工作提供平台。各市县服务分队会同当地农业部门,组织和发动市县基层农技人员,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种植大户,共同做好技术培训工作;选择重点的乡镇、田洋举办技术讲座和现场技术咨询,发放技术资料。要通过乡镇、村委会组织发动农民群众踊跃参加各类培训。要充分利用媒体对技术培训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放大培训效果。 四、时间安排 灾后恢复生产农业技术服务队工作时间:从2010年10月15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 每个服务队每天下午五时把当日服务情况报省农业厅科教处。联系人:严国滨,联系电话65351355,电子邮箱:hnsnytkjc@sohu.com。 附件2:
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农机服务队工作方案
2010年9月30日至10月9日我省遭受持续强降雨,降雨持续时间和降雨量历史罕见,给我省农村、农民和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的灾害和巨大的损失。为落实肖厅长提出的“十抢”要求,做好当前我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在恢复生产中的作用,现制定省农业厅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农机服务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抗洪救灾的号召,认真贯彻肖杰厅长10月11日厅务会议上关于“十抢”讲话精神,充分调动农机系统力量,组织农机从业人员和农业机械投入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确保晚造水稻收获和冬种瓜菜生产顺利进行。 二、主要目标 组织排灌机械5万台,水稻、瓜菜排涝面积面积50万亩,组织水稻联合收割机1500台,水稻机动脱粒机3000台,抢收水稻面积50万亩,组织拖拉机、耕整机10000台,抢耕备耕冬种瓜菜面积100万亩,维修农业机械10000台套,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检查指导农机作业,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三、时间安排 农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工作时间:从2010年10月15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农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加强对全省农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为加强全省农机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省农业厅农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服务队,由省农业厅王晓桥副厅长任队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石礼滨任副队长,下设农机维修服务支队、农机抢收抢耕抢排服务支队、农机运输监理服务支队,分别由省农机鉴定推广站站长王文、农机局副调研员王槐蓬、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陈显明任支队长;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成立农机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大队,由第一把手任大队长,具体负责本市县的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二)组织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重点组织150支农机服务队(见附表),开展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服务队组成主体以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为主。 1.发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维修点及维修技术较好的农机手组成50个农机维修服务队,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企业做好受灾农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装备的检修工作,确保现有的农业机械尽快投入农机作业服务。维修农业机械10000台套。 2.组织50个农机抢收、抢耕、抢排服务队,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重点抓好:(1)组织排灌机械等农业机械投入排洪排涝,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计划组织排灌机械5万台,水稻、瓜菜排涝面积面积50万亩。(2)组织联合收割机开展水稻机械收获,最大限度降低水灾对晚稻造成的损失;计划组织水稻联合收割机1500台,水稻机动脱粒机3000台,抢收水稻面积50万亩,(3)组织耕作机械开展机耕作业服务,恢复灾区冬季瓜菜生产。计划组织拖拉机、耕整机10000台,抢耕备耕冬种瓜菜面积100万亩。 3.组织30个农机运输服务队,帮助灾区农民抢运生产生活物质,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 4.组织20个农机安全监理服务队,帮助灾区农机手检修农机具,指导灾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5.做好农机受灾、救灾情况统计汇报工作,各大队要每日向总队上报灾后恢复生产情况,总队每日向厅应急办报送灾后恢复生产材料一至两份。材料汇总报送由农机局邝健同志负责,联系电话:655332905。 6.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发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投入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宣传报道农机救灾和恢复生产中的典型事迹,推动农机灾后恢复工作。 农机灾后恢复生产服务队分布表 单位:个

市县

农机维修支队

农机抢收抢耕抢排支队

农机运输支队

农机监理支队

合计

50

50

30

20

省直

16

2

2

海口

4

6

3

1

三亚

2

2

2

1

五指山

1

1

1

1

文昌

4

6

4

1

琼海

4

6

4

1

万宁

3

6

3

1

定安

2

4

3

1

屯昌

2

2

1

1

澄迈

2

3

2

1

临高

1

1

1

1

儋州

1

1

1

1

东方

1

1

1

乐东

1

1

1

琼中

1

1

1

1

保亭

1

2

1

1

陵水

2

3

2

1

白沙

1

1

1

1

昌江

1

1

1

附件3:
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工作方案
洪涝灾害后的一段时间内,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按照《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农字〔2010〕186号)要求和肖杰厅长“十抢措施”的部署,为扎实有效开展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的疫病防控,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罗省长在全省防汛救灾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农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肖厅长“十抢措施”的指导思想,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分类指导,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切实,做好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检查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情况,防止病源扩散;检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检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确保全省灾后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工作分工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启动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活动,保证灾后动物疫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救灾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建立责任制。 (一)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整合,增强工作整体效应,按照“指导、帮助、督促、服务”八字方针开展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二)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根据对口指导市县的实际受灾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确保关于动物防疫工作中的每项问题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保证服务月内全面按时完成。 (三)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成员单位在活动期间要做好阶段小结,并报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办公室。 (四)统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服务队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安排 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工作采取分任务,分职责,既分工又合作的方法进行。时间从2010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0年11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紧急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16日)。主要工作为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洪涝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指导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照工作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了解掌握我省当前的动物疫病防控现状,为开展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总队工作做好准备,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二阶段:深入灾区服务阶段(10月17日-11月14日)。各小组按照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工作开展方案的要求,安排组织好专家教授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具体包括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紧急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场地消毒灭源等指导服务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阶段,分小结和总结汇报,时间分别为10月30日和11月15日。各小组落实每日汇报制度,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情况,特别是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有效推动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深入开展。对各组单位在活动中的工作力度、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四、工作方式 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专家教授的具体情况,各小组采取对口服务一个市县,组内进行专业技术服务分工,对各市县以培训、检查、指导协助为主,重点包括灾后消毒灭源头、无害化处理、流调、监测和检疫监督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整合,增强工作整体效应。服务队启动后,各组自行安排工作计划,以组为单位奔赴各市县开展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的组织领导,保证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队工作领导小组,设24个服务分队。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部署服务队的各项工作。 队 长:朱清敏 省农业厅副厅长、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队长:陈业轩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会创 省农业厅兽医处处长 成 员:周晓宏 省农业厅畜牧业处 王杏番 省农业厅饲料处 米华存 省疫控中心主任、研究员 符莲萍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陈斌玺 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颜为新 省农业厅兽医处调研员 冯 飞 省农业厅兽医处副处长 梁源祥 省疫控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各市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1、第一分队队长:李会创 组员: 吴科榜 海南大学副教授 马乃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谢 亮 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科学所动物遗传学博士 崔 克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叶思丹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医学硕士研究生 许 静 海南省农业学校高级讲师 服务市县:文昌。 2、第二分队队长:周晓宏 组员:吴 民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吴小干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李 军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李治深 海南大学高级兽医师 钱健佐 海南省农业学校兽医师 王叶飞 海南省农业学校讲师 服务市县:海口 3、第三分队 队长:王杏蕃 组员:梁源祥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刘圈伟 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科学所动物营养学博士 沈 悦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助理兽医师 王韦华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杨雨辉 海南大学博士 符永燕 海南省农业学校高级讲师 服务市县:三亚。 4、第四分队 队长:米华存 组员:梁 萍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谢有志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畜牧师 刘海隆 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科学所临床兽医学硕士 吴坤勤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医学硕士研究生 郑继昌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王凤阳 海南大学教授 吴一飞 海南省农业学校高级讲师 服务市县:琼海。 5、第五分队 队长:符莲萍 组员:陈升益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牟爱生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医学硕士研究生 李少丽 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科学所预防兽医学硕士 方振华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赵建国 海南大学讲师 林芳健 海南省农业学校兽医师 何丽珍 海南省农业学校讲师 服务市县:万宁。 6、第六分队 队长:陈斌玺 组员:黄章生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范高城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经济师 赵宪林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于向春 海南大学讲师 张立岭 海南大学教授 严英华 海南省农业学校讲师 服务市县:定安。 第七分队到第二十四队由十八个市县畜牧兽医局自行成立,并按要求自主开展本市县灾后动物防疫服务工作。 为了便于服务队工作的联系、沟通,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兽医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省畜牧技术推广站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工作的联系和对接。联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全队工作开展方案和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各类相关材料;负责上传下达,掌握工作动态;负责跟踪检查工作进展,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联络办公室主任由李会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冯飞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联系电话如下: 省农业厅兽医处:冯 飞(电话:13876093721); 省农业厅畜牧业处:周晓宏(电话:13876900333); 省农业厅饲料处:王杏蕃(电话:13976591650);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梁源祥(电话:1306028321);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陈升益(电话:13098925650); 省畜牧技术推广站:陈斌玺(电话:13322089053)。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