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冬季瓜菜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琼农字[2010]1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今年9月30日-10月9日,全省普降暴雨,其中东部地区降雨量达1000多毫米,给我省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冬季瓜菜严重受灾。据各市县农业部门上报统计,截止12日,全省已种植冬季瓜菜幼苗损失14万亩,瓜菜育苗损失折计可种植面积23万亩,合计损失3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琼海、文昌、澄迈、万宁、陵水、三亚等市县早期种植的冬季瓜菜幼苗或育苗受灾较重。为进一步做好冬季瓜菜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及时组织瓜菜种子供给
今冬明春全省需瓜菜种子约52万公斤(按平均每亩种子200克计),这次灾害冬季瓜菜损失面积折计37万亩,损失瓜菜种子约7.4万公斤。各市县农业部门要结合瓜菜种植任务,做好调查统计核实,积极联系省种子站及种子企业,及时调进瓜菜种子补充,确保冬季瓜菜种子供给。
(二)及时抢种扩种
各地要及时清理已损失的冬季瓜菜幼苗,迅速发动组织群众抢种扩种冬季瓜菜。琼海、文昌、万宁、陵水、三亚等市县要在已收割晚稻的田块上抓紧整地、备肥、育苗,抢种冬季瓜菜。
(三)抓好集中育苗
为合理安排种植季节,提高瓜菜种苗质量,各市县要积极抓好瓜菜集中育苗。一是组织育苗单位,由放种订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县农技中心或农技站承担;二是积极筹措育苗费用,积极争取政府补贴种子费和育苗费,培育优良瓜菜种苗无偿供给农民种植;三是选择有水源靠近种植地区的坡地,利用原有大棚或新建简易大棚集中育苗,培育塑盘苗或营养袋苗,重点为瓜类、椒类和茄类;四是要调查农民种植的瓜菜品种和所需种苗数量,根据生产需要安排育苗品种和数量;五是要依据晚稻收获时间并预测天气情况,科学安排育苗时间,苗龄太大影响生长和产量。六是建设建设集中育苗点,重点在文昌市、海口市、琼海市、三亚市、澄迈县、陵水县、万宁市、乐东县、儋州市、临高县、保亭县等建20个育苗点。
(四)抢备耕备肥
积极推广机械收割水稻和机械犁田、机械起畦等,起高畦种植冬季瓜菜,防止后期雨水浸泡,并加快冬季瓜菜种植进度。
(五)积极发展坡地瓜菜
努力扩大坡地瓜菜种植面积,选择有水源的坡地,推广喷滴灌设施,在果园、幼龄橡胶园中间套种等,努力推广坡地瓜菜种植面积,力争坡地瓜菜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
(六)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
抓好海口、文昌、琼海、乐东、儋州5个1000亩蔬菜标准园建设,全面实施标准化技术规程,结合实施国家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建设,在海口、文昌、琼海、三亚、乐东、儋州、临高、屯昌、定安、澄迈的10个万亩大田洋建设标准化瓜菜生产基地,种植价值较高的瓜菜品种,高标准种植,积极推广塑盘育苗、地膜覆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和喷滴灌、大棚设施栽培、统防统治等措施,生产优质瓜菜产品。
(七)积极发展大棚设施栽培
结合实施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积极发展大棚栽培哈密瓜、小拱棚栽培西瓜及其他大棚瓜菜,力争今冬明春大棚瓜菜面积达到17万亩,同比增加2万亩。
二、主要措施
(一)切实落实各项冬季瓜菜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政策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冬季瓜菜灾后恢复生产的支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全省冬季瓜菜损失37万亩,需及时补种,按每亩种子费200元计,需补贴种子费7400万元。
(二)组织工作组下乡督导与指导
农业厅已将今冬明春冬季瓜菜种植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各市县,并组织18个工作组深入各市县,分片指导冬季瓜菜产销工作。结合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冬季瓜菜生产,目前重点组织瓜菜种子供给,抓好集中育苗和备地备肥等工作,引导农民能够种植冬季瓜菜的水旱田全部种上冬季瓜菜,并大力发展坡地瓜菜,各市县要努力完成冬季瓜菜种植任务,力争今冬明春全省瓜菜种植面积达到260万亩。
(三)组织技术培训与推广
充分利用省农科院瓜菜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大学品种资源所、海南大学农学院等科研、教学单位的技术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组织全省冬季瓜菜专家组,各市县组织冬季瓜菜生产指导组,广泛培训农民塑盘营养袋育苗、嫁接苗、测土配方施肥、地膜覆盖栽培、喷滴灌溉、大棚设施栽培等生产技术,力争今冬明春瓜菜种植户参加培训一次以上。同时,广泛发放瓜菜生产技术资料,举办技术讲座和播放vcd光盘等,大力普及瓜菜生产技术。
(四)加强瓜菜质量安全监控
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杜绝高剧毒农药源头,教育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积极推广统防统治和生物农药及物理防治方法,在大田洋建设田间服务站,定期进行田间抽检,确保冬季瓜菜产品质量安全。
(五)积极发展农民瓜菜专业合作社
我省冬季瓜菜种植面积分散,必须通过组织紧密结合的农民瓜菜专业合作社,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模式,提高瓜菜的组织化生产程度,逐步推进冬季瓜菜产业化经营,提高冬季瓜菜产业效益。
(六)抓好抢排工作
农机部门积极组织各种机械,帮助农民排水,及时收割晚稻和做好冬季瓜菜备耕等工作,加快冬季瓜菜种植进度。
(七)抓好改种工作
充分发挥我省冬季生产优势,没有水源无法种植冬季瓜菜的地块,引导组织群众改种玉米、番薯、花生等经济作物,确保灾年农民不减收。
附件2:
海南省农业厅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海南灾情的重要指示与全省灾后恢复生产视频电话会议精神,细化省农业厅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十抢”工作措施,现结合我省畜牧业受灾实际情况,特制订我省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海南灾情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布署,进一步加强恢复生产自救组织领导,不断提高认识,增强灾后尽快恢复生产的紧迫与使命感。通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督导检查、善后重建等工作手段与方式,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认真做好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工作,把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以确保我省2010年既定的畜牧业生产增长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与农户养殖收入,促进我省畜牧业生产稳定、健康、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认真核实畜牧业受灾损失情况,100%保证不遗漏统计。
(二)认真做好因灾致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例致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三)认真做好灾区畜禽饲养栏舍与其周边环境的消毒工作,保证消毒面达100%。
(四)认真做好重灾区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伪狂犬病等兵种所有易感动物的紧急免疫注射工作,防疫密度务求达到100%。
(五)争取在今年11月低之前全部修复倒塌损坏栏舍。
(六)争取在今年11-12月底之前将补栏饲养的畜禽种苗全部供应到规模养殖场(户)手中饲养。
三、保障措施
(一)各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灾后恢复生产总责任人,各市县动物防疫站、动物检疫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必须既有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全力以赴,认真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恢复生产所需的消毒药品、疫苗等物资,由省动物疫病预控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分配、运送到各市县畜牧局,再由各市县畜牧局根据其辖区受灾严重情况,统一安排配送到各个受灾养殖场、户、自然村。
(三)由各市县畜牧主管部门商各乡镇政府,成立由市县畜牧兽医局、各直属单位、乡镇政府、基层畜牧兽医站、村(区)委会、自然村防疫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在受灾区域内,全面开展因灾致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由省动物疾病预控中心、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省农科院畜牧所、海南大学科研所派出人员,组成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小组,在各市县受灾地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工作。
(五)由各市县畜牧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具有较强生产能力、经济与技术力量都比较雄厚,且已获得《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格的畜禽养殖场统一生产供应灾后需要补栏饲养的畜禽种苗。
(六)提高效率、规范程序,尽快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损失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灾后恢复生产补贴资金发放办法》通知要求,协助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做好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认真做好受灾散养农户、小养殖户恢复生产购买补栏畜禽种苗差价直接补贴工作。
(七)做好舆论导向与恢复生产正面宣传工作。以争取全社会对这一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八)加强对恢复生产投入品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业生产源头生产投入品质量的监管与抽检工作力量,认真做好市场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测与检验工作,严厉打击任何扰乱市场秩序与损害养殖者与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四、基本要求
(一)尽快传达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近日召开的关于灾后恢复生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按照省农业厅第十次厅务会议制定的“十抢”工作措施,即抢排、抢收、抢修、抢管、抢种(养)、抢补、抢防、抢服务、抢物资供应、抢抓落实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方针,结合各市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目标,组织人力物力,筹措赈灾资金,加强技术指导,抓好消毒防疫,强化市场监管,安排补栏畜禽种苗生产供应,开展爱国卫生行动,正面舆论宣传引导,限定恢复生产落实时限,切实抓好灾后恢复生产各项工作。
(三)认真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各项措施、行动的组织督导、自查、总结上报工作。务必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署、人员物资能及时到位、工作过程有检查指导、阶段性工作有成效。
附件3:
海南省农业厅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防病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府办〔2010〕126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农字〔2010〕186号),为扎实有效开展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灾区洪涝灾害后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促进灾区畜牧业生产尽快恢复发展,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和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灾区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结合灾区实际,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任务
结合不同地区受灾情况,加大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在八个方面实现全覆盖。
一是受灾地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二是灾区散养户的畜禽栏舍消毒。
三是灾区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场地消毒。
四是畜产品交易市场、屠宰场消毒。
五是灾区包括散养户、养殖场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等病种的所有易感动物的紧急免疫。
六是灾区包括散养户、养殖场的动物疫病流调。
七是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科普知识的培训。
八是灾区各环节的检疫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畜禽饲养管理,尽快恢复畜牧业生产。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人员和养殖户要密切注意各种畜禽的护理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的安全。对畜禽舍及设施作全面检查,及时加固修缮,及时清除积水,防止畜禽舍倒塌,引发安全事故。刚受灾的畜禽由于应激反应大,体质弱,除必需紧急免疫接种外,不宜立即使用疫苗。同时,加强饲养管理、隔离病弱畜禽、防止饲料霉变,注意饮水卫生,提高饲料的营养成份配比,以提高营养水平,提高抵抗力,减少应激反应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种畜禽场、养殖大户及基层生产基地,要及时组织人员上门了解灾情,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
(二)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在灾后恢复生产过程中,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对灾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及时处置死亡畜禽,对野外发现的动物尸体和水网地区死亡候鸟也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动物按规定及时采样检测。
(三)做好消毒灭源,把动物疫病扼杀在点上。结合秋防,及时组织力量对灾区进行检查,指导养殖场户制定科学防疫制度,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特别是针对灾后容易发生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等多种动物疫病情况,要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圈舍及周围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有效杀灭病原。洪水消退后,对所有圈舍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四)开展紧急免疫,切实提高畜禽自身抵抗力。天气好转后,要迅速对动物疫病开展紧急免疫注射和治疗,严防大灾过后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特别要注意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的紧急免疫和疫病防治工作。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结合秋防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针对疫苗采购、发放、注射和免疫档案建立等逐个环节落实责任,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场户,开展免疫,指导疫病防治、加强饲养管理和灾后恢复生产。
(五)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调,及时作出疫情预警预报。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保证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确保各项实验室检测工作高效运转。要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受灾地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力度,要组织力量,对灾害严重地区,逐场逐户定期进行疫情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疫情隐患。监测阳性畜禽要及时处置。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防疫员作用,及时汇总、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评估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对受灾导致交通通信受阻地区,要采取措施,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实行动物疫情疫情日报告制度。
(六)强化检疫监管,坚决把好动物疫情传播的源头关。按照我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方案要求,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切实加强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有效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严格查物验证,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按规定报告和处理,坚决防止疫情传播。进一步规范活禽市场监管,严格定期休市和消毒制度,对重点活禽市场实行每周定点检测,坚决把好动物疫情传播的源头关。
(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疫情处置“早快严小”。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消毒剂、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灾后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控制和扑灭。
(八)加强灾情数据统计,及时报送信息。发生洪涝灾害的市县,要及时统计死亡畜禽数量,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数量,消毒面积,基层兽医站损失情况以及紧急免疫畜禽数量等有关灾情数据,同时统计消毒剂、消毒器械、防护服、疫苗等防疫物资需求数量,报告至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65394938,传真:65355766)。各项统计数据要真实有效,严防虚报、漏报和瞒报。
(九)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强化措施落实。10月7日开始,海南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对各市县开展无害化处理和免疫情况检查,指导各市县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市县也要尽快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检查无害化处理情况,防止病源扩散;检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检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检查边境防堵,防止外疫传入;检查队伍建设,促进体制改革。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十)成立疫病防控服务队,积极开展科技下乡。为做好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农村地区的疫病防控,省农业厅成立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服务总队,由省农业厅副厅长、省畜牧兽医局局长朱清敏担任,成员由厅兽医处、畜牧业处、饲料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海南大学生命科学院、海南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南省农业学校的专家教授组成。总队下设24个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服务分队,即文昌队、琼海队、万宁队、海口队、定安队、三亚队和由18个市县自主成立的服务队。每个服务队要有消毒、免疫、监测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专家参与。服务队的主要职责是对灾区防控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帮助、督促、服务。
(十一)加强动物防疫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防意识。要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台、宣传车宣传栏等媒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畜禽养殖量较大、灾情较重的乡镇和养殖大户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活动。特别是人畜共患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确保大灾之后无重大疫情发生,保障海南无疫区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步骤
灾后一段时间是遏制疫病爆发和曼延的关键时期,灾后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为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工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主要任务为紧急免疫,天气好转、恢复生产后的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在10月2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主要任务为流行病学及监测工作,从救灾工作开始到11月5日前完成监测工作,11月5日后,密切关注各灾区的疫病情况,做好跟踪溯源工作,发现可疑病例,应及时上报,随时采样,按时检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深刻认识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和农业厅的决策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有关要求,把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是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市县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督查,落实责任。一是要加强防控应急物资的订购、供应和使用监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所需费用。二要落实消毒责任制,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消毒工作彻底,不留死角。三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管,严格控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四要切实落实紧急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认真组织,严格实施。各市县要充分利用乡镇兽医站技术员和村级兽医防疫员的力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监测和检疫监督工作。
(四)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将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的监测和调查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结合秋防等开展督导工作。
附件4:
海南省农业厅农机救灾恢复灾后生产工作方案
9月30日至10月9日,我省经历了历史罕见的持续强降雨过程,给我省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救灾安置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抗洪救灾的伟大号召,认真贯彻执行肖杰厅长关于“六抢”“六落实”部署,充分调动农机系统各方面力量,组织农机从业人员和农业机械投入防汛排涝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确保晚造水稻收获和冬种瓜菜生产顺利进行。
二、主要目标
组织排灌机械5万台,水稻、瓜菜排涝面积面积50万亩;组织水稻联合收割机1500台,水稻机动脱粒机3000台,抢收水稻面积50万亩;组织拖拉机、耕整机等耕作机械10000台,抢耕备耕冬种瓜菜面积100万亩; 维修农业机械10000台套,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检查指导农机作业,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三、时间安排
农机救灾恢复灾后生产时间从现在起至2010年底。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50个农机维修服务队,开展农机维修服务。发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维修点及维修技术较好的农机手组成50个农机维修服务队,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企业做好受灾农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装备的检修工作,确保现有的农业机械尽快投入农机作业服务。维修农业机械10000台套。
(二)组织50个农机抢收、抢耕、抢排服务队,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民机手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品种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重点抓好:(1)组织排灌机械等农业机械投入排洪排涝,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计划组织排灌机械5万台,水稻、瓜菜排涝面积面积50万亩。(2)组织联合收割机开展水稻机械收获,最大限度降低水灾对晚稻造成的损失;计划组织水稻联合收割机1500台,水稻机动脱粒机3000台,抢收水稻面积50万亩,(3)组织耕作机械开展机耕作业服务,恢复灾区冬季瓜菜生产。计划组织拖拉机、耕整机10000台,抢耕备耕冬种瓜菜面积100万亩。
(三)组织30个农机运输服务队,帮助灾区农民抢运生产生活物质,尽快恢复灾区生活生产秩序。
(四)组织20个农机安全监理服务队,帮助灾区农机手检修农机具,指导灾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五)组织救灾农业机械、农用柴油和农机零配件保障市场供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救灾农机具购置补贴。
(六)创新农机购置补贴方式。根据防汛救灾和恢复灾后农业生产需求,依照《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由补贴机具经销商垫资(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财政资金部分),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手续,农民及农业生产企业先购买使用补贴的农业机械,待2011年中央和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财政资金下达后再办理补贴资金报账手续。
(七)组织农机生产企业向灾区捐助,支持灾区恢复生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农民购买排灌、耕作类农业机械和建设设施农业机械装备,扶持农机防汛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
(八)做好农机救灾情况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发布农机救灾恢复生产需求信息,为农机救灾恢复生产提供信息服务。各市县和有关农机口单位每日要向省农机化管理局上报农机救灾灾后恢复生产情况,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每日向省农业厅应急办报送救灾材料一至两份。农机救灾恢复生产材料汇总、报送由省农机化管理局邝建同志负责,联系电话:65332905。
五、几点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当前正是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和全省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党组关于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全力支持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厅成立救灾恢复生产农机服务总队,由王晓桥副厅长任总队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石礼滨局长任副总队长,下设农机维修服务支队、农机抢收抢耕抢排服务支队、农机运输监理服务支队。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成立救灾恢复生产农机服务大队,由主要负责同志任大队长,具体负责组织本市县的农机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三)开展技术培训。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渠道,积极组织开展农机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素质。计划全省举办农机技术培训班30期,培训各种类型农机技术人员2000人。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农机救灾专家组,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农民维修受灾农业机械和开展“六抢”工作,尽快恢复灾后农机作业服务。
(四)搞好宣传报道。要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发动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机手投入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广泛宣传报道农机救灾和恢复生产中的动感人物和典型事迹,推动农机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工作。
附件5:
海南省农业厅热带经济作物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关于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相关工作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受灾影响分析
9月30日-10月9日的持续强降雨成灾对橡胶、胡椒的影响较大。胡椒株由于长时间浸水,容易出现枯萎死亡导致减产。橡胶苗芽接苗长时间浸水成活率低,部分橡胶苗枯死,明年橡胶苗供应必将受到影响。下水田种植的香蕉、石榴受浸泡后可能枯死,柑橙柚类和莲雾、青枣等其他小宗水果因大量掉果而减产。大水过后香蕉枯萎病等可能大面积传播。
二、主要措施
综合以上影响因素,热作部门当前要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由省农业厅南亚办组织热农院、农科院、海大等科研、推广单位组成3个技术指导组,12日起到受灾严重的东部11个市县,专家组将对我省热作产业因灾损失情况和后续影响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对提出下一步科学救灾对策。同时指导市县热带经济作物主管部门和农民开展灾后防治病虫害和生产自救。
(二)专项调研,及时汇报灾后恢复情况。海南大学、热科院、农科院、省农垦总局有关人员将对我省热带经济作物受灾损失情况做科学评估,形成专题报告,向农业部紧急汇报(专题报告已经完成并报部南亚办),争取农业部专项热作资金支持。
(三)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热作生产。各市县热作技术服务部门要立即开展技术培训,一方面培训各市县热作技术人员;另一方面是帮助市县组织好对热作种植户的培训指导工作。
(四)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活动。一是组织种植做好排水工作,减少涝渍对作物的损害;二是对倒伏的橡胶树及各类热作和水果树扶正、培土、支撑,增施肥料使作物尽快恢复生长,减轻损失,增加农户收入;三是对受灾橡胶、胡椒、香蕉、芒果等作物做好防治病虫害工作,全面喷施农药,防治病害发生和扩散。
三、主要病虫害及防治方法
(一)胡椒病虫害及防治
降雨易引起胡椒水害和瘟病,雨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后及时处理。
1、水害处理
首先要降低胡椒园的地下水位,即将胡椒园四周的环园沟和中间的纵沟加深,加速排水。水害程度严重的植株,应在离胡椒头50公分的地方将土挖开,详细检查地下蔓和底部根系,将受害的蔓、根切除干净,然后用1﹕2﹕100的波尔多液或1%的霜疫灵涂切口。经晾干后,填进新的表土并踏紧,使之高出地面,防止渍水。地上部分则根据地下蔓和根系的切除情况,适当摘掉部分叶、花、果,稍加荫蔽,加强管理,以利植株恢复生长。
2、瘟病防治
(1)病株处理
病叶少的胡椒,在露水干后采去病叶(病花、果穗),再喷药保护。病叶太多或天气不好,可先喷药一次,再采病叶。病叶采摘后要集中园外低处烧掉。可选用68%精甲霜·锰锌或25%甲霜·霜霉威或50%烯酰吗啉500倍液,整株喷药,叶片正反面都要喷湿,以有药液滴下为好。每隔7~10天喷1次,连喷2~3次,直到无新病叶产生为止。
(2)中心病区处理
发病初期在中心病区的胡椒树冠下淋68%精甲霜·锰锌或25%甲霜·霜霉威250倍液或1%硫酸铜(雨天用)进行土壤消毒,每次每株10~15斤,病株之间的土壤也同样消毒。雨天湿度大时亦可用1:10粉状硫酸铜和沙土混合,均匀撒在冠幅内及株间土壤上。视病情轻重,淋药2~3次。病株周围3~4行的土壤也要淋药消毒。
(3)病死株处理
病死株要及时挖掉,并清除残枝蔓根集中园外低处烧毁。病死株植穴用火烧或用2%硫酸铜液消毒或暴晒至少半年。阳光曝晒和火烧植穴一般要经半年之后才没有病菌存在。
(二)橡胶树病虫害及防治方案
1、橡胶树炭疽病防治
持续强降雨将使橡胶树炭疽病有可能大面积爆发,因此需要较强该病的监测及预报,一旦有爆发的趋势,要及时采取防治。
化学防治:苗圃和幼龄树严重发病期间,可用50%多菌灵wp、75%百菌清wp、80%代森锰锌wp等兑水喷雾防治。而对老叶炭疽病的防治,可用15%~ 20%的百菌清热雾剂喷雾,每7~10天喷一次,连续喷2次。16%百·咪鲜·酮热雾剂对防治炭疽病有较好效果。
2、橡胶树割面条溃疡病防治
橡胶树被水淹后,根系受到损坏,产胶、排胶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要适当减少割胶强度,如是刺激割胶的应不再施用刺激剂,割胶刀数减少到4~5天割一刀。同时一定要注意,在胶树树干干燥后方可割胶,否则容易引发橡胶树割面条溃疡病和死皮病。
彻底贯彻冬季割胶安全:避免强度割胶;坚持“一浅四不割”的冬季安全割胶措施(一浅,即适当浅割,留皮0.15cm,四不割,即早上8时,温度﹤15℃,当天不割;毛毛雨天气或割面树皮不干时不割;芽接树前垂线﹤50cm,实生树前垂线﹤30cm不割,另转高线割胶;病树出现1cm以上病斑,未处理前不割)。
病斑的处理:小病痕直接涂杀菌剂;小块斑刮除病皮后涂杀菌剂和1:1医用凡士林的混合物;大块斑刮除病皮后喷杀菌剂,半月后涂杀菌剂和1:1医用凡士林的混合物。
防治药剂:杀毒矾、雷多米尔、瑞毒霉等。
(三)香蕉水灾后病虫害及防治方案
香蕉是海南省的主要农作物,是海南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但是自10月初以来,受到连续的强降雨,我省香蕉受害较为严重,尤其是水灾后可能会爆发大面积的病虫害流行,希望蕉农重点注意以下几种病虫害,如有发生应及时进行防治,尽量减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
1、香蕉镰刀菌枯萎病防治
该病是土传病害,雨水,土壤,种植材料和劳动工具可传播该病,在水灾后需要及时排水,尽量减少蕉树受害时间,达到减少蕉树根部伤口,减少蕉树被感染的几率,达到防病的目的。同时及时发现并挖出受害株,将发病区域隔离开来,避免人为传播。
2、香蕉炭疽病防治
防治方法:该病发生后,主要采用化学防治措施,防治药剂有:炭疽清、必扑尔等药剂。
3、香蕉黑星病防治
防治方法:该病发生后,主要采用化学防治措施
防治药剂:黑星灵、敌力脱等药剂。
4、香蕉叶斑病防治
防治方法:提高植株长势:加强栽培管理,合理施肥,注意排水,使植株生长健壮,提高抗病性;搞好田间卫生,及时割除病叶;及时喷药防治:常用的药剂有敌力脱(tilt)1000-1500 倍液;50%甲基托布津800倍液;25%喷克乳油2000倍液;另外还有多菌灵、大生、百菌清、代森锰锌、可杀得等。每隔15-20天一次。
5、香蕉灰纹病防治
防治方法:与香蕉叶斑病防治方法相同。
6、香蕉根结线虫病防治
农业防治:不用病土进行育苗,水旱轮作或与高抗根结线虫的作物交替种植。加强水肥管理使根系生长旺盛。
药剂防治:10%克线丹40g或10%辛拌磷50g。大棚育苗时可用以上药剂与土拌匀后再种苗。一般每株1-2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紧抓好灾害恢复热作生产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市、县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灾后热作生产顺利进行。
(三)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各市、县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阶段推进,整体协调,尽快恢复我省热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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