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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8]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南宁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今年3月3日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清理整顿工作死角,不断扩大清理整顿成果;加强矿业权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矿产开发监管体系,构建有序和谐的矿业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

组 长:
钱学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黄润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陈世平  市经委主任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唐志喜  市商务局局长

黄南方  市安监局局长

农 冰  市环保局局长

李永干  市工商局局长

揣小勇  南宁供电局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廖洪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友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任叙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裕华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任叙新副局长兼任。

各县(区)相应成立“回头看”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

三、工作目标

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彻底清除整顿工作死角,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整合工作,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开采矿种与矿产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纪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深入清理超层越界开采等违纪违规行为。以煤炭资源开发为重点,对所有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

(三)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四)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国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

(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五、工作安排

本次“回头看”行动从今年3月上旬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两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3月上旬至4月30日)。按本次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第一、第二阶段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当场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检查验收阶段(5月5日至5月25日)。5月15日前,组织对各县、区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政府作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回头看”行动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完善机制,协同配合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层级负责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联合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查处,加强监管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对“回头看”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着重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清理和纠正,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限期建立,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建设。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集中学习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矿产法律法规以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要从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违规案件,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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