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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襄樊市2008年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襄樊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市档案局拟定的《襄樊市2008年档案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

襄樊市2008年档案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优化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指导,加强档案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全市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档案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推进“三农”档案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乡镇机关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村级建档、涉农档案规范管理等加强指导,提高水平。今年全市所有乡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行政村建档率达80%。继续开展“三农”档案试点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每个县(市)新增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指导配合相关部门着力抓好现代农业生产与经营档案、农畜产品检测检疫档案、农户档案、农村土地山林水面承包流转档案、农村宅基地档案、农村养老保险及社会保障档案、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档案、村镇规划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档案等的建立和利用工作。把当前开展的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扶贫开发部门开展的农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工作、文化部门开展的乡村文化站所建设等农村工作新内容纳入村级档案工作范围,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南漳县要认真做好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现场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社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移民等档案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围绕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深化社区档案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档案服务;规范低保档案工作,将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纳入低保工作内容,做到最低保障档案工作与低保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低保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加强全市参保企业和灵活就业及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为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提供服务。移民档案对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移民任务的县(市)区,其档案部门要与移民主管部门联合,加强对移民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开发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可将移民档案提前接收进馆,以保证移民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各级档案部门要以各种形式主动指导和推动家庭建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三、不断深化机关档案工作。全市各级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从今年起,整理2007年及其以后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统一按照规定执行。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创建工作。要按照新修订的《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规定,严格标准,规范要求,提高全市机关档案工作整体管理水平。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贯彻实施《湖北省照片档案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规范照片档案的整理。规范实物档案室建设,加强实物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

四、扎实做好企业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和验收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对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加强对破产、改制国有企业档案的监管、指导。继续贯彻《省档案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破产、改制国有企业档案接收工作的意见》,落实破产、改制国有企业档案接收工作的资金,确保国有档案不流失、不损毁。继续开展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等级评定工作,重点加强对重要科技单位和规模以上骨干企业的档案规范化指导,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建档,促进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市县两级档案部门要坚持档案违法案件季报制度和档案执法年检制度,建立健全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市及县(市)区档案局要完成第一轮的档案执法年检任务。结合《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广泛深入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

六、进一步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继续推进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巩固国家综合档案馆作为档案事业发展的主体地位。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着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不断丰富馆藏。各级档案馆要把档案资源作为立馆之本,不断加大资源建设力度。对反映当地发展历史、具有地方特色的各个历史时期、各种形式和载体档案要应收尽收。要通过依法接收和广泛征集等手段,加大对重大事件、重大活动档案的监管和依法接收力度,加大名优名胜、民风民俗等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进馆力度,逐步达到“丰富馆藏、优化结构、体现特色、培育精品”的要求。要特别关注民生档案的征集、接收和整合。各级档案部门要指导相关部门收集民生档案,对涉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民生档案因地制宜地进行有效整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相关民生档案提前接收进馆。今年,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量要增长5%。
2、切实抓好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县两级国家档案馆为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国家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各级档案部门要制定本级行政机关向国家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的规定,以保障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齐全完整和及时送交,力争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内容丰富、服务优良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3、切实做好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要继续做好已立项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实施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抢救和保护任务。继续组织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对全市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专款专用。
4、认真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市县两级档案局(馆)要立足馆藏,深入开展编研工作,力争多出精品。今年要围绕改革开放30年、解放襄阳60周年等重大历史事件举办展览、开展纪念活动,提供档案文化产品。
5、加强档案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档案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档案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严防火灾、水灾和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加强库房管理设施建设,杜绝无空调机、去湿机、自动温湿度记录仪、防磁柜、消防器具等“五无”档案馆。
6、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的迎检工作。

七、稳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同步协调,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重点是馆藏档案数字化,目的是利用。加快数据库建设步伐,市档案馆要录入8万条以上文件级目录数据,各县(市)区档案馆要录入3万条以上文件级目录数据,同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存储、利用。市档案局(馆)和三个以上县(市)区档案局(馆)要实现公众在计算机网络上的电子目录检索,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开展档案全文查询。按照《湖北省档案网站考评暂行办法》要求,大力推进档案网站建设,不断丰富网站功能和内容,提高网站建设质量。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努力确保档案信息化与单位信息化建设同步进行。加强档案信息化安全管理。注重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和电子文档的安全保存;注重电子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完善技术手段,防止珍贵、保密档案被窃取和泄密,维护国家机密和档案所有权。

八、大力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档案宣传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建设一支上下联动的档案宣传通讯队伍,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秀宣传成果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要不断创新,探索档案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积极主动地采取有特色、有新意、有效果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档案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认知程度,以赢得领导、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档案工作的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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