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8〕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州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 奥曲尔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常务副总指挥: 达楞塔 自治州副州长
副 总 指 挥:刘彦雄 博尔塔拉军分区副司令员
冯 焰 农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汤 毅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 平 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成员:解 刚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会民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郝青杰 自治州经贸委主任
马·巴塔 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
许泰志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库然斯·木坦 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王连贵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赵德智自治州交通局局长
祁忠远自治州农业局局长
塔西买买提自治州林业局局长
铁木尔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蒲福贵自治州卫生局局长
张子才自治州广电局局长
施 军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努尔别克·阿依甫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盛东风 自治州气象局局长
柴建新 农五师水利局局长
何光辉 农五师农业局局长
张新利 博河流域管理处处长
朱 健 博尔塔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
莫 彬 武警博州边防支队支队长
方永辉 博尔塔拉电业局局长
杨晓勇 博州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郭新光 人保财险博州分公司总经理
柴战山 自治州人影办常务副主任
巴 图 博乐市市长
艾斯尔江 精河县县长
达·刚布 温泉县县长
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刘胜同志(州防洪办主任)担任。
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㈠ 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自治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统一指挥全州防汛抗旱工作;
㈡ 研究制定自治州防汛抗旱总体方案和责任制度;督查全州重点河流、重点区域防汛抗旱规划的编制,督促全州境内重大河道清障项目的完成;
㈢ 督促各县市、口岸、赛里木管委会、州直各相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审查批准自治州境内对防汛关系重大的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汛期调度运行计划;
㈣ 紧急情况下,根据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抢险抗灾工作;
㈤ 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和防汛抗旱专项规划,监督和指导自治州重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提高抗御洪水和干旱的能力。
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㈠ 承担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执行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自治州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
㈡ 负责拟定自治州防汛抗旱总体方案、责任制度和专项规划,报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㈢ 分析预测全州洪旱情势,研究拟定防汛抗旱对策,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统计、核实、上报自治州洪旱灾情,发布洪旱灾情信息;
㈣ 协调、督促全州防汛抗旱规划和重点水毁工程修复方案的编制并组织、监督和指导实施。监督检查全州重点河流、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㈤ 负责全州防汛抗旱工程建设项目的编制、上报和监督实施,负责自治州防洪基金、自治区下拨我州的防汛抗旱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㈥ 负责全州防洪预警、通讯、信息网络系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