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跃飞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主席、常务副主席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自治区主席、常务副主席分管和协调自治区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国防动员委员会、金融等工作。
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郭文强副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应急办、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法制办、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调处办、综治办、政务公开办、联席办、信访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等方面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联系自治区政法委、广西军区、驻桂部队、武警广西总队、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
张振东副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主管广西烟草产业的发展,烟草的种植、加工、生产、销售及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广西中烟工业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统计局、旅游局、信息产业局、人防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招商促进局、测绘局、物价局、海洋局、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右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和协助通信管理、邮政管理、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等有关工作。
宋晓天副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广西社科院、广西出版总社、版权局、新闻办和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地方志办、参事室(文史馆)、妇女儿童及新华书店集团等方面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和协调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
俞建华副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商务厅、外办、北部湾办、台办、港澳办、侨办、打私办及北部湾开发投资公司、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公司、桂江公司、广西国技合作公司等方面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和协调商务部驻南宁特派员办事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贸易促进和海事等有关工作。
谭勇副秘书长
主管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联络工作。
滕冲副秘书长
负责北部湾银行组建工作。
庞栋春副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科技厅、民委、民政厅、水利厅、农业厅、农垦局、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供销社、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水库移民管理局、宗教局、知识产权局、民语委、农机局、农业区划办以及残疾人等方面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和协调地震局、气象局、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等有关工作。
肖文荪副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厅(外国专家局)、国资委、编办、地税局、广西博览局、档案局、保密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广西投资集团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府督查和党委、人大、政协、群团、民主党派的有关来文办理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和协调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税等有关工作。
王德伦副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自治区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交战办、机械设备成套局、中小企业局、广西物资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地方铁路公司、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工作。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和协调总工会、工商联、铁路、航空、电力、石化、煤电油运等经济运行管理、黄金管理、储备物资管理、煤矿安全检察管理等有关工作。
郭宏伟副秘书长
协助自治区副主席分管和协调自治区金融办、农村信用联社以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