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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冬炎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冬炎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8〕1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冬炎协助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工作,负责联系省监察厅、人事厅、编办、外事(侨务、港澳)办、法制办、科顾委、行政学院。

200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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