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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美容美发企业星级评定技术规范


【颁发部门】 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发文字号】 市商发[2008]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本规范参照国家商务部《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美容美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规定了美容美发企业星级评定的原则、要求和方法。本规范由西安市商业贸易局提出、解释并归口管理。本规范起草单位: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西安美容美发化妆品业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高卫平、史元平、陈丽、李艳、尚飞、赵金中、上官金龙等。

一、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经营性美容美发企业的星级评定(不适用于医疗美容)。

二、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296.3-1995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666-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sb/t 10270-1996 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技术规范

(一) 美发

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于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等服务的经营行为。

(二)美容 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于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三) 美容美发企业

能够为宾客提供设计、剪修、制作发型和肩部以上按摩,以及真皮层以上护肤美容、化妆美容及其相关服务的美容美发公司、店、厅、馆、室、廊、屋等。

(四)星级

用星表示美发美容企业的等级,用一颗星表示一星级,两颗星表示二星级,三颗星表示三星级,四颗星表示四星级,五颗星表示五星级。

四、星级的划分和评定依据

(一) 美容美发企业的星级评定分四个系列,即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星级美发美容店、星级化妆品店。每个系列分为五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的档次越高。

(二)星级评定的依据是美容美发企业的设施设备、管理水平、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安全卫生和环境等因素。

五、星级评定方法和管理原则

(一)凡正式营业的美容美发企业,均可申请星级评定。

(二)美容美发企业的星级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星级评定机构评审的方法。具体方式按市服务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分细则执行。对企业的经营规模、建筑结构、设备设施、装潢档次、技术力量、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星级评定实行单店归类考核,即星级美发店不作美容方面的要求,星级美容店不作美发方面的要求;如企业由若干分店、附属店或连锁店等组成,应按各店实际情况分别单独评定星级。

(四) 实行评审员制度。评审员经专门培训、考核或聘请,取得评审员资格。

(五) 星级评定委员会每两年对已评定星级的企业进行一次复查,对星级予以确认。

(六)经评定合格的企业颁发美发美容企业星级标志牌。

六、评定星级企业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依法经营,开业时间在1年以上。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区域与生活区域隔离。营业区域设有咨询、休息、更衣的场地。

(三)装潢风格鲜明、突出行业特色,店内外广告不虚假、店牌醒目、字体规范,有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指示标识。

(四)设备设施齐全,店堂布局合理,有通风通气取暖制冷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设有卫生间。

(五)有一定的技术力量,按星级标准配备比例,所有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服务项目完善,接待顾客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并建立完整的顾客档案。

(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并能很好的运行,室内挂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岗位责任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八)诚信经营,合理收费,明码标价,价质相符。

(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年必须参加体检。

(十)营业场所的建筑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的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十一)营业场地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消防灭火器材数量符合要求,性能良好,放置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明显。配有应急照明灯。

(十二)应建立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十三)室内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无污染、无异味,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 的规定。

(十四) 下水道畅通无阻,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1996规定。

(十五)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gb 7916的规定。

(十六)化妆品标签应符合gb 5296.3的要求。

(十七)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行业卫生要求,美发美容店卫生条件符合gb 9666要求。

(十八)不从事美发美容规定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

(十九)自觉接受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美发美容企业星级评定委员会监督、指导和检查。

七、美发美容质量要求
(一) 美发

① 理发
  (1)选择与发质相符的洗发液,打足泡沫,揉到揉透,洗净、冲透。
  (2)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设计完成发式修剪,修剪出层次清晰,厚薄均匀,轮廓完美的发式。

(3)男式理发刮脸,应刷透皂液,达到刮净、不疼、不损伤皮肤、不翻茬。

(4)吹风应达到吹干吹透、发丝流畅、发型轮廓饱满,造型美观。

② 烫发

(1)烫发前头发应达到洗净、软化的要求。

(2)按消费者要求的发型修剪头发,做到发型层次厚薄均匀,轮廓饱满、美观。

(3)根据发型要求,使用相应直径、形状的卷杠卷发,达到分束均匀,发丝顺,发卷紧、光、平。

(4)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烫发药液和定型剂,做好防护,不得损伤、污染消费者的皮肤及衣物。

(5)卷杠应达到冷烫剂或冷烫液停留时间的要求。作定型处理后,拆卷检查烫发效果并洗净。使用护发素,再次用温水将头发冲洗干净。

(6)吹风、梳理成型后的发型蓬松、柔软,给人以美感。

③ 染发

(1)询问消费者有无头皮损伤与对染发用品过敏的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染发。

(2)冼净头发,达到无污染、无油垢。

(3)单色刷色应均匀,不漏染,不触头皮。多色应按消费者要求做目标色,刷色均匀,然后做多彩调浆。色彩要有一定动态层次感、美感。

(4) 染发后,应用清水反复冲洗,清除残液,去掉浮色。

(5)经吹干定型后的头发应达到色调自然、柔和,不损伤发质。

(二) 化妆美容

① 日妆

(1)粉底涂抹均匀细腻,与肤色接近。

(2)眼线细腻柔和。

(3)眉毛与脸型协调,眉型自然,眉色均匀。

(4)眼影色泽自然柔和,涂抹均匀,有层次感。

(5)口红与眼影、服装协调一致。

(6)腮红柔和清淡、过度均匀。

(7)脸部与颈部衔接。

(8)妆后整体应达到粉底薄而透明,皮肤自然光泽,脸部线条细腻柔和,有主有次,妆容自然清淡。

② 新娘妆

(1)粉底细腻均匀,做到匀而不浮,立体感较强。

(2)根据妆型确定眼线,眼线不宜过深,应与整体色调相协调。

(3)眉毛与脸型协调,不宜上扬,深浅适宜。

(4)眼影与服饰色调协调一致,色彩艳丽、明快。

(5)唇形自然,口红颜色与眼影、服装协调统一。

(6)腮红晕染自然,两侧对称。

(7)妆后整体应达到妆容色调统一协调,妆面干净细致,线条柔和流畅,牢固性强,有整体感,端庄典雅大方。

③ 晚妆

(1)粉底层次突出,有立体感。

(2)眉形与脸型相适宜,符合个性特点,眉色与妆型相协调。

(3)眼影晕染层次突出,有过渡,有凹凸感。

(4)眼线整齐干净,与眼形及个人性格特征相适应,并与妆型相协调。

(5)睫毛彼此不粘连,应呈自然状态,给人以清晰美观感。

(6)鼻和鼻侧影经描画后,有清秀和挺直感。

(7)唇线轮廓清晰,并与脸型和个性相适应。唇膏色与眼影色、腮红相协调,涂抹应做到饱满、光亮有立体感。

(8)腮红晕染均匀,颜色搭配合理。

(9)晚妆整体达到面部五官立体结构清晰,妆面干净、亮丽、艳而不俗,色彩与整体效果相融。

④ 护肤美容

(1)对皮肤判断准确,选用化妆品得当。

(2)安全、正确使用美容仪器。

(3)面部按摩穴位准确,手法得当,频率、力度适中。

(4)面膜倒膜上膜手法、部位准确,厚薄均匀,膜面光洁。

(5)经护肤美容后,皮肤光滑、嫩白,有光泽,弹性好,起到紧肤、润肤、美肤的效果。

八、星级划分条件

(一) 一星级

1. 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的基本条件

2 .场地装潢及设施设备

⑴ 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0㎡,星级美容美发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60㎡,设有更衣处。
  ⑵ 营业场地建筑结构较好,门面、室内装修美观大方,整洁干净,富有特色。

⑶ 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座椅采用较好的软椅,不少于3把;有舒适的洗头盆和躺(座)椅设施;烘干大风机、焗油机各不少于1台;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⑷ 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美容床不少于3张,多功能美容仪不少于壹台,配置1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⑸ 有干净舒适的沙发或座椅供顾客等候。

⑹ 设有免费开水和报纸杂志供顾客阅读。

3 .技术力量与配置

⑴从业人员不少于4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50%,中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

⑵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⑴ 主要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美容化妆、护肤等相关的服务项目。

⑵ 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⑶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⑷ 美发美容的员工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⑸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5. 卫生与消毒

⑴ 具有消毒设备,面巾用后清洁干净,一客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用品。

⑵ 美发美容工具、仪器、棉织用品洁净。皮肤病患者使用后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品必须彻底消毒。
(二) 二星级

1. 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的基本条件

2 .场地装潢及设施设备

⑴ 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60㎡,星级美容美发店营业建筑

面积不少于70㎡,设有咨询处、更衣处。   ⑵ 营业场地建筑结构较好,门面、室内装修美观大方,整洁干净,富有本店特色。

⑶ 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座椅采用较好的软椅,不少于4把;有舒适的洗头盆和躺(座)椅设施;烘干大风机、焗油机各不少于1台;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⑷ 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美容床不少于4张,多功能美容仪不少于 2台,每2张美容床配置1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⑸ 有干净舒适的沙发或座椅供顾客等候。

⑹ 设有免费开水和报纸杂志供顾客阅读。

3 .技术力量与配置

⑴从业人员不少于6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50%,中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

⑵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⑴ 主要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美容化妆、护肤等相关的服务项目。

⑵ 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⑶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⑷ 美发美容的员工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⑸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5. 卫生与消毒

⑴ 具有消毒设备,面巾用后清洁干净,一客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用品。

⑵ 美发美容工具、仪器、棉织用品洁净。皮肤病患者使用后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品必须彻底消毒。

(三) 三星级

1. 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的基本条件

2. 场地装潢及设备设施

⑴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70㎡,星级美容美发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环境优雅,备有饮用水和书籍报刊。
  ⑵房屋建筑结构较好。

⑶门面店内装修采用优质材料装饰,美观大方,富有本店特色。灯饰美观,符合城市照明要求。

⑷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座椅采用较好的升降椅或软椅,不少于8把;有舒适的洗头盆和躺(座)椅设施,不少于2组;红外线护发仪,烘干大风机、焗油机各不少于1台;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⑸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美容床不少于8张,多功能美容仪不少于3台,超声波美容仪不少于1 台,每两张美容床配置1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⑹有干净舒适的沙发或较好的软椅供顾客等候。

⑺有顾客存放衣物的保管柜,并有人负责保管。

⑻室内有一定数量鲜花或干花,美化环境。  ⑼有免费的开水和报纸杂志供顾客阅读,有电话供顾客使用。

3. 技术力量与配置

⑴ 从业人员不少于8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70%,高级技能以上美容美发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中级技能美容美发师不少于 50%。

⑵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⑴ 主要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美容化妆、护肤等相关的服务项目。

⑵ 严格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⑶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⑷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优质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⑸ 美发美容师的妆面及发型得体大方,从业员工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服务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5. 卫生与消毒

⑴ 美发美容工具、仪器、棉织用品洁净,无破损。干毛巾与面巾要严格分开使用。

⑵ 设有工具、用具消毒设施,用药物或电蒸汽箱消毒均可。

⑶ 面巾用后清洗干净,一客一消毒;不同项目的毛巾分开使用、清洗、消毒,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⑷ 皮肤病患者使用后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品必须彻底消毒。

(四) 四星级

1. 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的基本条件
  2. 场地装潢及设备设施

⑴ 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50㎡,星级美发美容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15㎡以上的咨询区和休闲区,环境优雅,备有饮用水和书籍报刊。
  ⑵ 房屋建筑结构良好。

⑶ 门面店内装修采用较高档材料,造型高雅,富有行业特色;门前灯饰美观,造型艺术,有霓虹灯或灯箱映衬,符合城市照明要求。

⑷ 拥有现代化管理模式及电脑管理系统。

⑸ 有店面企业识别系统(包括企业的标识、色调等)。
  ⑹ 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座椅采用高档升降软椅,不少于10把;有舒适的洗发设施及躺(座)椅,按美发椅3:1配置(3把椅子1个洗头盆),与操作区域分开;红外线护发仪、石英整发仪各不少于1台;烘干大风机和焗油机各不少于2 台;空气净化器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⑺ 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先进,美容床不少于 10张,多功能美容仪、超声波美容仪各不少于2台,冷光放大镜、腊疗机各不少于1台,每两张美容床配置1台离子喷雾美容仪,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⑻ 室内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店内有优美的背景音乐,有干净舒适的沙发供顾客等候。

⑼ 有专用的顾客更衣室,有专人保管顾客衣物。

⑽ 店内绿化面积不少于1.5㎡,环境优雅。
  ⑾ 设有顾客意见簿。

3.技术力量与配置

⑴ 从业人员不少于12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70%,须有高级技师或技师一名以上,高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 30%,中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不少于60%。

⑵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⑶ 企业法人代表熟悉国家与美发美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⑴ 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发的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以及美容化妆、护肤、美体、塑身、美甲等。

⑵ 严格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⑶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⑷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知名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店内有产品展示柜。

⑸ 前厅设有专门接待的咨询人员,对顾客进店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使用敬语,文明礼貌,说普通话,会用一般接待英语,懂得一些地区方言和民俗礼节。

⑹ 美发美容师和辅助工妆面及发型得体大方,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服务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5. 卫生与消毒

⑴ 美发美容的工具、仪器设备要洁净;棉织物品无破损;干毛巾与面巾要严格分开使用。

⑵ 备有一定数量的供顾客使用的专用服装,顾客服、床单要一客一换。

⑶ 有单独的洗涤消毒间和单独的储物间。

⑷ 备有电蒸汽箱、紫外线消毒柜等消毒设施,需要消毒的工具用后应及时消毒。

⑸ 面巾用后,应一次一清洗,一客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用品。不同项目的毛巾要严格分用、分洗、分消毒。

⑹ 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消毒人员要懂消毒基础知识及有效的消毒方法。   ⑺ 为皮肤病患者设置专用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后必须一客一消毒。

(五)五星级

1. 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的基本条件

2. 场地装潢及设备设施

⑴ 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星级美发美容店营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 ㎡。设有20㎡以上的咨询区和休闲区,环境优雅,宽敞舒适,备有饮用水和书籍报刊。

⑵ 房屋建筑结构良好。

⑶ 门面店内装修采用高档、豪华建材,工艺精湛,风格鲜明,造型新颖典雅,富有行业特色和时代特征;门前灯饰辉煌,造型艺术,有霓虹灯或灯箱映衬,符合城市照明要求。

⑷ 拥有现代化管理模式及电脑管理系统。

⑸ 设有高档的贵宾房,能满足高层次需求。

⑹ 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椅采用高档电动或液压升降软椅,不少于15把;有专门洗头房,配有高档舒适的洗头盆设施和坐(躺)椅,按美发椅3:1(3把椅子一个洗头盆)配置;烘干大风机及焗油机各不少于8台;空气净化器、红外线机、石英整发仪各不少于1台;活氧生化仪若干;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要。

⑺ 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先进,美容床不少于 15张,电脑光纤显微皮肤检测仪、腊疗机、太空仓各不少于1台,多功能美容仪、超声波美容仪各不少于3台,有spa水疗及美体、塑身、减肥、除皱、健胸等相关设备,每两张美容床配置1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要。

⑻ 有单独的化妆间,配置设计合理的灯光;店内有优美的背景音乐。

⑼ 有专用的顾客更衣室,有专人保管顾客衣物。

⑽ 有免费茶水和收费的饮料供顾客饮用,并备有多种书刊杂志和当日报纸供顾客阅读,有电话供顾客使用。

⑾ 店内绿化面积不少于5㎡,环境优雅。

⑿有男女分开使用的卫生间。

⒀ 设有顾客意见簿及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3. 技术力量与配置

⑴从业人员不少于20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70%,须有高级技师或技师2名以上,高级技能以上美容美发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 40%,中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不少于70%。辅助工与技术人员按2∶1比例配置。

⑵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⑶ 企业法人代表熟知国家、本省市美发美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⑴ 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发的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以及美容化妆、护肤、美体、塑身、美甲等。

⑵ 严格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⑶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⑷ 建有完整的顾客档案,有规范化的接待、服务能力,能为客人提供合理建议。

⑸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店内有产品展示柜。

⑹ 前厅要设有专门接待的咨询人员,对顾客进店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使用敬语,文明礼貌,说普通话,会用一般接待英语,懂得一些地区方言和民俗礼节。

⑺ 美发美容师和辅助工妆面及发型得体大方,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服务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5. 卫生与消毒

⑴ 美发美容工具仪器设备要洁净;棉织物品无破损;干毛巾与面巾要严格分开使用。

⑵ 备有一定数量的供顾客穿的专用服装,顾客服、床单要一客一换。

⑶ 有单独的洗涤消毒间,单独的储物间。

⑷ 备有电蒸气箱、紫外线消毒柜等多种消毒设施,需要消毒的工具用后应及时消毒。
⑸ 面巾用后,应一次一清洗,一客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用品。不同项目的毛巾要严格分用、分洗、分消毒。

⑹ 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必须懂得消毒基础知识及有效的消毒方法。
⑺ 备有足够量的周转围布、大小毛巾等。

⑻ 为皮肤病患者准备专用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后必须一客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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