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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城市供水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建设局、水务局及归口局: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我厅定于2008年4月1日召开全省城市供水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2007年度全省城市供水检查情况;
2、表彰2007年度全省城市供水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3、典型经济介绍;
4、参观哈尔滨市磨盘山供水工程;
5、专题讲座。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市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主管供水工作的局长;
2、各市县(省农垦总局所属)供水企业经理。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08年4月1日至2日召开,3月31日报到;
会议地点:哈尔滨八一宾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9号)
联 系 人: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随毅
联系电话:0451-53622842 13339318822
省 水 协:于培全 0451-84686274 13804543272
八一宾馆联系电话:0451-82531505 86799732

四、几点要求
1、各地市、农垦总局建设局按通知要求组织所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大会典型经验发言单位,请按统一格式要求,自印发言材料220份,会议发言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会议回执请于3月28日前报省供水协会;
4、会议代表每人交会务费800元,会议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会议回执(略)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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