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科学民主,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就环境监管能力领域若干个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拟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单独或联合申报,共同参与课题的研究。 一、研究内容和产出 课题1:“十二五”新增主要污染物监测监控体系构建研究 研究内容:(1)分析现有监管能力对两项新增主要污染物监测与监控的支撑情况,研究“十二五”氨氮与氮氧化物两项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对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的需求;(2)重点研究“十二五”期间氨氮、氮氧化物两项新增主要污染物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监测点位、实验室与自动监测仪器、在线监控设施等);(3)研究两项新增主要污染物监测、监控体系构建的技术路线与建设的经济性,提出经济、可行的构建路线。 产出要求:《“十二五”新增主要污染物监测监控体系构建方案》 支持资金:15万元。 课题2:基于风险防范的环境监管体系构建研究 研究内容:(1)研究风险防范的重点领域及其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需求;(2)研究提出基于风险防范的环境监管体系构建思路;(3)研究基于风险防范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与建设内容(含环境应急);(4)研究防范环境风险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模式与技术路线。 产出要求:《基于风险防范的环境监管体系构建方案》 支持资金:15万元。 课题3:环境监管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研究内容:(1)研究环境监管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内涵;(2)研究提出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3)分析环境监管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差距及建设需求;(4)提出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产出要求:《环境监管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研究报告》 支持资金:15万元。 课题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基础、保障、人才三大工程架构研究 研究内容:(1)分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基础、保障、人才三大工程建设的内涵,界定三大工程建设范围;(2)结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任务,研究环境监管能力(监测、监察)三大工程近中远期建设目标;(3)研究提出“十二五”三大工程建设的重点领域架构。 产出要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基础、保障、人才三大工程架构方案》 支持资金:10万元。 课题5:城乡统筹环境监测体系案例研究 研究内容:(1)选取东部典型地区,探讨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基本路线和实施机制;(2)明确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与能力建设的重点、方向;(3)提出建立国家城乡统筹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议(包括路线、机制、方法等)。 产出要求:《城乡统筹环境监测体系案例研究》 支持资金:12万元。 课题6: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事权财权划分研究 研究内容:(1)分析环境监察监测国家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现状与问题;(2)研究国家、省、市、县环境监察机构与环境监测站的定位,明确各领域建设重点层级,研究国家环境监测分中心、直属站、国控断面托管等问题;(3)提出中央与地方在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4)分领域提出中央与地方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的事权财权划分方案。 产出要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事权财权划分方案》。 支持资金:14万元。 课题7:重金属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研究 研究内容:(1)分析国内外重金属领域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污染源在线监测现状、基础和经验;(2)以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为重点,分要素、分形态、分元素提出五种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路线;(3)分析五种重金属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污染源在线监测投资与运行成本。 产出要求:《重金属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研究报告》 支持资金:15万元。 课题8:物联网和三网融合技术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中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1)分析环境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分析物联网、三网融合等技术在国内外应用情况与发展趋势,提炼物联网和三网融合技术与传统环境信息技术的差异;(2)提出物联网、三网融合等技术在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有关应用可能与切入点;(3)选择移动执法等两个典型应用环节,调查分析其应用可能、建设内容、投资、运行成本、绩效、建设目标等,提出推进物联网与三网融合技术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中应用的建议。 产出要求:《物联网和三网融合技术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中应用研究》 支持资金:15万元。 课题9:企业自测与社会化监测管理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1)结合环境保护形势与监测工作需要,分析企业自测与社会化监测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前景;(2)企业自测、社会化监测与监测站关系界定与职责分工,分析提出企业自测与社会化监测的重点领域与监测范围;(3)企业自测与社会化监测的管理机制与政策建议。 产出要求:《企业自测与社会化监测管理机制研究报告》 支持资金:10万元。 课题10:环境监测部门职能交叉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1)从现行法律、法规等角度出发,分析环保与其他部门环境监测存在职能交叉的领域(如省界断面监测、海洋监测和信息发布等);(2)从法律法规等规定、实际工作中的越位与缺位等角度,分析造成环境监测部门职能交叉具体表现及其原因;(3)研究明确环保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监测关系与侧重点,提出分阶段逐步解决环境监测部门职能交叉问题的措施和可操作建议。 产出要求:《环境监测部门职能交叉问题研究报告》。 支持资金:12万元。 课题1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验收重点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1)分析不同项目类型之间在项目验收方面的差异,研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同项目类型验收内容和要求;(2)研究建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方法(3)研究提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验收程序与职责分工。 产出要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验收重点问题研究报告》 支持资金:10万元。 课题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1)研究建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建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绩效评价方法;(3)选择典型地区或典型领域,开展绩效评价案例研究;(4)基于典型领域案例,提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绩效评价遵循的基础原则、指标体系框架、评价方法等。 产出要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研究报告》。 支持资金:13万元。 课题13: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研究 研究内容:(1)研究建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成本核算方法及构成;(2)分别从东中西部,各选取1个省级站、5个地市级站、3个县级站,按照水、气等环境要素,区分折旧、人工、材料、水电、维护等类型,收集不同监测指标的监督性监测成本数据,分析数据的差异性及其原因;(3)基于数据综合分析,提出不同要素不同监测指标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单价标准。 产出要求:《东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研究报告》、《中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研究报告》、《西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研究报告》。 支持资金:30万元。 课题14: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研究 研究内容:(1)研究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成本核算方法及构成;(2)分别从东中西部,各选取5个地市级在线监控中心,按照水、气等环境要素,区分折旧、人工、材料、水电、维护等类型,收集企业端、传输端和监控中心运行成本数据,分析数据的差异性及其原因;(3)基于数据综合分析,提出不同要素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成本标准。 产出要求:《东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研究报告》、《中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研究报告》、《西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成本核算方法与标准研究报告》。 支持资金: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规划、研究或开发五年以上,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科研行为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不具备高级职称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负责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课题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若再申报本项目其他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一项课题。 三. 申报程序 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格式及内容参加附件1)及附件等构成,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相关研究工作成果及其获奖情况、联合申请合作协议。课题申报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课题负责人和联系人的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一式5 份,正本1 份,副本4 份,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10月31日17:00(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委托课题申请文件”。 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规划院将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下达通知。 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 号,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100012 联系人: 金坦 电话:010-84947860 传真:010-84947765 电子邮箱:jintan@caep.org.cn 四. 课题管理和实施 评审结果公告将在2010 年11月上旬发布。择优选定的课题协作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具体商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目标、技术路线、研究内容、阶段进度等要求。相关研究报告应在2010年12月底前提交研究成果的中期报告,进行中期检查。2011年1月下旬提交初稿,提交规划财务司、环境规划院进行审查,承担单位应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根据进度由规划财务司、环境规划院分别组织专家验收会议,承担单位应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规划财务司、规划院的意见于2011年2月下旬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本次公开征集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并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课题承担单位应广泛听取各方专家意见,加强实地调研与实践,注意与其他课题的衔接联系,切实保证课题研究进度和质量。规划财务司、环境规划院将分别指定专人负责不同项目的跟踪管理,研究期间,规划财务司、环境规划院可依据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