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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0]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心镇发展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加元(副省长) 副组长:施利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厉志海(省发改委主任) 谈月明(省建设厅厅长) 钱巨炎(省财政厅厅长) 楼小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贾宝林(省建设厅副厅长)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马 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郑才法(省编委办副主任) 李一飞(省农办副主任) 凌 云(省经信委副主任) 丁天乐(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邱飞章(省科技厅副厅长)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俞志壮(省民政厅副厅长) 钟关华(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 方 敏(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国敬(省卫生厅副厅长) 冯水华(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 杰(省统计局副局长) 杨必明(省法制办副主任) 包纯田(省金融办副主任) 郑南源(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姚作汀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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