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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宁德市拍卖行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08]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宁德市拍卖行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21号)


福建省宁德市拍卖行:
你行关于变更企业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福建省宁德市拍卖行法定代表人由冯信太变更为彭兴玉。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联系人:吕莎莎;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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