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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梧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梧政办发[2008]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梧政办发[2008]32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以及市安全监管局、市经委与市直管的25家企业签订的《梧州市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市安委会组织考核组对市辖7个县(市、区)政府、35个市直部门和25家市直管企业单位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82起,死亡215人,受伤308人,直接经济损失656.8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8.73%、5.70%和10.7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42%。全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96.85%。
(一)2005年以来我市首次实现没有突破自治区下达的全年控制指标。其中:工矿商贸、火灾、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以内,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突破自治区下达指标0.55个百分点,水上交通事故突破自治区下达指标100个百分点。各类事故合计比自治区下达控制指标少死亡7人。
(二)2007年,市辖7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区)没有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其中蝶山区41.67%、长洲区59.09%、蒙山县68.42%、苍梧县69.77%;但岑溪市、万秀区和藤县突破全年控制指标,分别为108.93%、120%和139.58%;部门和企业单位中,市公安局、市建规委、广西长洲水电开发公司突破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007年,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不断完善,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日益加强。2007年,我市围绕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企业落实责任、职工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
一是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以及考核细则逐步细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职责通过签责任书形式逐级分解到基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得到落实。去年,与市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7个县(市、区)政府、36个部门、25家主要企业,经过年度考核,有20个单位获得优良单位、45个单位获合格单位,3个单位超控制指标被“一票否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创3年来的最好水平。
二是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活动。通过研究、审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计划,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和部署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督查,以及年度考核,保障各部门和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使两个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我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和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的领导率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稳步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2007年是国务院和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年。我市通过开展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并初见成效。从2007年5月份起,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按照国家、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辖区、部门和单位实际,制订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稳步推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市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共有4547家企业和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累计自查各类隐患2456项,已整改2281项,整改率为92.87%。未整改的隐患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监控。
二是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我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有关专家,从下半年起分别对市本级和县(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有色金属、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派出专家112人次、检查市本级及各县(市)企业158家、查出隐患493项、已进行整改的隐患443项、未整改隐患50项、落实措施监控的隐患35项。
三是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重特大隐患排查、整改形成制度化,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履职考核内容。2007年,列为“五级”督办的40项隐患整治项目共有33项按期完成整改,有7项仍在整改中。此外,全市加大了督促排查、整治力度,经排查核实,共排查出列为2008年“五级”督办的重特大安全隐患157项,市安委会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通过签订整改责任书、定期检查等方式认真落实整改。
四是安全生产“5+1”专项整治做到早部署、抓落实。从实际出发,按目标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领域、工作重点、具体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
矿山专项整治。主要抓新建、改建、扩建矿山企业申证的督促整改,把关审验,把好准入关;同时,重点抓尾矿库的专项整治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问题的整治,使我市矿山开采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得到解决,机械通风设备配备率达100%。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主要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操作。共排查出隐患93项,烟花爆竹行业企业“三超一改”、“三违”行为得到了有效整改,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加强。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去年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中,共投入警力22659人次,出动警车2730台次,处理交通违法324983人次,教育101070人次,处罚223913人次,暂扣车辆19847台次,暂扣驾驶证2088本,吊销驾驶证52本,查获被盗抢车辆3辆,拘留2人。
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开展整顿乡镇客圩渡船和渡口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油船、危险品船、化学品船、水上加油船和砂石料运输船,严厉打击超载、“三无”及不按规定办理签证等违法行为。共检查船舶177艘,对存在配员不足、无防污证书、超载等违法行为的33艘船舶进行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建筑、仓储物流场所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治理活动。全市统一部署,消防部门先后检查单位、企业68家,填写检查记录表68份,发现火灾隐患39处,当场整改28处,限期整改11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份、《复查意见书》5份。
食品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围绕“两基”迎国检、骑楼城创国家4a景区、中秋、国庆节食品卫生安全等,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同时,开展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开展整治非法用工行动。职能部门全年共检查餐饮单位7134家次,对31家餐饮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对6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三)严格把关,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审查验收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去年,市本级共办理58个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审验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15个,对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设立审查。同时,对其他非高危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备案制度,对12个建设项目的图纸进行了审查,严格把住了安全生产准入关。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去年,全市安管部门齐抓共管,认真履行职责,对全市高危行业单位申请办证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申办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28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共对18家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发放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对162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办理了换证审查手续,对10座加油站和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初步审查和现场核查,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截止2007年底,全市有306座非煤矿山、3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101家(甲种)、531家(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认真组织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各时期专项检查,采用企业自查自纠、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检查督查、市级组织全面督查和抽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针对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不同特点,重点对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旅游、食品卫生、学校、民航、供电、供水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排查整改了大批的事故隐患。
(五)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去年认真开展了重大基础设施排查和隐患整治。市安监、交通、交警、市政、建规、辖区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在建的高速公路、铁路以及在建桥梁和已建成使用的桥梁开展了专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并对全市11座在建桥梁和14座已建成使用的桥梁进行了安全检查和安全检测,针对隐患认真组织实施了整改。市水利部门牵头,对我市70多座山塘、水库和防洪设施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和排查,共查出隐患12项,已全部完成了整改。
(六)安管机构、安管人员和应急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各县(市、区)政府均设立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在人员、设备设施、依法行政等得到了充实和加强。岑溪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长洲区安监机构、人员、设施的配备基本达到了自治区有关要求。2007年,我市出台了《梧州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目前,全市有57个乡镇设立了安管机构,配备专职安管人员30人、兼职安管人员36人;有9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安管机构,配备专职安管人员1人、兼职安管人员14人。
大多数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都重新修订、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
(七)坚持依法治安,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各级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健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安监、公安、国土、交通、工商、环保、建设、质监、海事、消防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去年,共对6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进行了依法收缴。蝶山区、岑溪市等政府联合市国土、公安、安监等部门对非法采矿进行整治,对广西佛子冲铅锌矿红卫工区、蝶山区夏郢镇银矿周边的非法开采行为进行取缔,依法对采矿设备设施进行了封存,共查封非法采矿建筑物10间,收缴采矿工具一批。
2007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了查处,已全部结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市、县(市、区)两级安监部门召开约见警示会28次,约见警示对象36个,落实整改措施48项,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八)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007年,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利用会议、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培训班及在电视台、电台、《梧州日报》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好人好事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在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广西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宣传教育,普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防范事故能力。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去年,开办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37人;开办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班4期,培训96人;开办其他单位负责人培训班3期,培训58人;开办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403人;开办烟花爆竹零售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931人;开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38期,培训2477人进行。
(九)市直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比较扎实。市直管的25家企业(如中船桂江造船公司、市电业局、南电梧州超高压局、梧州供电局、中石化梧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移动梧州分公司等)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做得比较好,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促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的台阶。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有新的进展,基本能够完成市安委会下达的各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考核和督查的情况看,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200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较大以上事故有所上升。2007年我市发生了1起死亡1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死亡3至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12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0%和271.43%,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的14.21%。
(二)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07年,我市建筑行业共发生10起事故,死亡10人、重伤1人,死亡人数占全市工矿商贸类事故死亡人数的40%。
(三)个别县(市、区)打击力度还不够大,未能坚持不懈地对非法小厂、小矿、小生产作坊开展打非联合执行行动,由于打击工作力度不大,一些地方非法盗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部分企业特别是新办的企业单位比较薄弱,重生产、轻安全,忽视依法生产、管理,安全投入少,安全环境、条件弱化问题比较突出。
(五)建设项目“三同时”审验制度在个别县(市、区)还没有真正落实,部分新办企业没有依法“三同时”,埋下“先天”不足安全隐患。
(六)一些部门、单位去年下半年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制订方案并认真开展排查,隐患排查、整改效果差。
(七)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没有按照国家规范要求修改、完善,职责不明、内容简单,既无工作措施,也无保障措施,可操作性不强,一旦发生险情,预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八)个别县(市、区)、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还没有按要求配足安监人员,经费不足,装备滞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乡镇安管机构兼职偏多,安全监管薄弱。

四、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考评结果
经市安委会履职考核组认真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2007年度安全履职考评结果如下:
(一)评为优良的单位(20个)。
苍梧县政府、蒙山县政府、蝶山区政府、长洲区政府、市劳动保障局、桂东公路局、市交通局、市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农机化管理中心、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经委、梧州供电局、市电业局、中石化梧州石油分公司、中船桂江造船公司、超高压局、广西移动梧州分公司。
(二)评为合格的单位(45个)。
岑溪市政府、万秀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渔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防办、市城镇工业联社、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广西三威林产工业公司、梧州奥奇丽股份公司、梧州新华电池股份公司、中恒集团股份公司、梧锅锅炉股份公司、梧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中石油梧州分公司、梧州松脂股份公司、中船华南船舶公司、梧州机场公司、梧州万顺锻压机床厂公司、广西联溢化工公司、市鸳江立德粉公司、市龙鱼漆业公司、市合力化工公司、电信梧州分公司、联通梧州分公司、梧州威诺化工公司。
(三)“一票否决”单位。
藤县政府(超控制指标39.58%)、市建规委(超控制指标150%)、广西长洲水电开发公司(超控制指标100%)。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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