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注:1、年度计划节能目标以市上分配的各县年度目标为准;上年度未完成的节能目标,须分摊到以后年度。 2、2010年的节能目标以《通知》中的目标为准。 附表2: 中卫市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目标计分办法 相关阅读 7 回到顶部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 首页 微信/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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