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穗劳社函〔2008〕258号)
广州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广州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穗五矿 [2007]11号)收悉。经研究,该方案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3号)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4〕81号)精神,准予备案。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