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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铜仁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及因灾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铜署办发[2008]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铜仁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及因灾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25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铜仁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行署决定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及因灾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熊德威(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
龙长春(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龙 林(行署副专员)
麻绍敏(行署副专员)
成 员:
张浩然(行署副秘书长)
吴天燕(行署副秘书长)
刘泽木(地区发改局局长)
龙海碧(地区民宗局局长)
张强胜(地区民政局局长)
王 瑰(地区财政局局长)
双老海(地区建设局局长)
李树新(地区国土局局长)
熊光奎(地区交通局局长)
汪世平(地区水利局局长)
安正直(地区农业局局长)
张 智(地区林业局局长)
龙丽红(地区文化局局长)
刘 婕(地区广电局局长)
周宏伟(地区供电局局长)
汤志平(地区监察局局长)
田应银(地区审计局局长)
刘文江(地区扶贫办主任)
张运祥(地区统计局局长)
杨镇生(地区国税局局长)
熊永荣(地区地税局局长)
蔡贤邦(地区消防支队队长)
龚清强(地区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李志勤(地区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龙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浩然、吴天燕、张强胜、双老海、王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规划设计建设、资金协调管理工作组,地区民政局副局长李先忠任综合组组长,地区建设局副局长杨建国任规划设计建设组组长,地区财政局副局长雷礼泽任资金协调管理组组长。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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