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卫基妇发〔2008〕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
现将《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要点规定,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局党委工作布署,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继续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及信息网络化建设;以攻克婚检率下降而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为难点,突出搞好“降消”项目和强化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继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大力推进城市和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整体提高我市的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一、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稳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2008年底,全市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
(二)继续开展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认真抓好社区卫生机构的改扩建和转型重组工作,一是确保在6月底前,按照“一个街道设立一个达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目标,完成4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任务。二是全市71个社区卫生站争取在年底前全部达标。三是重点推进四县(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农安、榆树、德惠和九台建设符合当地需求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加强和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卫生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关于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的14项重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细则。
(四)加强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打造社区卫生便捷、有效、质优、价廉的品牌优势。一是让医生走进家庭,让家庭拥有医生,提供便民优质服务,常见病、慢性病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系统的、专业的诊疗服务和康复指导。二是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活动,宣传普及健康知识,为居民提供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主动预防意识。三是体现社区卫生公益性质,把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下岗职工、低保户免收挂号费、免费进行健康指导,减免基本诊疗费用。四是扩大服务功能,搞好调研、掌握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性化的特需服务。五是推行社区卫生诊断,研究制定“人人拥有家庭医生行动计划”,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水平。一是继续开展“百名医师进社区”活动,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为支援单位和医生提供工作便利,使支援单位和医生在技术上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聘用大医院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居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度。三是以市中心医院为培训基地,继续对在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行理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开展中医进社区活动,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大力培养社区中医药人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争取到2010年每个社区卫生机构至少有1名中医。
(六)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加快社区卫生机构信息管理软、硬件建设,对社区卫生机构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居民健康入户调查工作,建立完整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七)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建立社区首诊负责制。一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加强双向转诊的监督管理。二是探索建立社区首诊负责制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社区首诊优惠政策,吸引社区居民首诊到社区。
(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社区基本药品政府集中招标,统一配送,实现同城同价的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员聘用制度。各县(市)区要拿出1~2个中心开展试点工作。
(九)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构应有的作用和职能,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监管体系。对于未经允许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及专有标识的,及时进行清理整顿。
(十)积极开展省卫生厅“争创社区卫生服务标兵”活动。全省将树立10个全面工作标兵,6个单项工作标兵,评选10个全科医师和10个全科护士,并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此项活动,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广大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热忱。
(十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工作。开展多形式、多主题的“社区卫生服务宣传月”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知晓率和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气氛,推动社区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强化妇幼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一法两纲”,整体提高妇幼保健能力和水平
(一)贯彻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内涵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卫生“六位一体”功能,将基础性妇幼保健工作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平稳过渡,并做好协调工作。
(二)加强基层妇女保健工作力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征集并宣传危重孕产妇医疗救治事迹。进行多种形式、多个层次的助产技术专项培训工作,做好孕期保健、《围产期保健手册》的登记管理以及高危孕产妇筛查工作;完善孕产妇绿色转诊通道建设和转诊中心的建设,严格执行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孕产妇死亡(可避免死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在年底评比一票否决,确保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目标以内。
(三)加强母婴保健服务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标准,严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关,努力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依法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格;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要坚决取缔。
(四)继续做好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工作,协调市红十字会共同开展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月活动,提高住院分娩率。召开全市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工作表彰会。提高“降消”项目工作领导和组织管理水平,继续推动项目县孕产妇卫生保健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内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教育工作,实施孕检、引产、分娩“三定点”,实行引产报批和登记制度,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比偏高的问题,实现全市出生人口比的自然平衡。
(六)提高爱婴医院的管理水平,提高母乳喂养率。推进《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的落实。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的内涵建设,提高筛查工作质量,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覆盖面达到95%,城区筛查率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40%以上。开展产前筛查试点工作。
(七)系统开展托幼园所保健医和相关人员的保健技术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鼓励开展适宜的幼儿保健科研项目。
(八)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在所有助产机构设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室,配备宣传材料,对负责咨询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能力建设,建设专家队伍。力争对每名分娩的产妇实行hiv检测,探索适合我市具体情况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九)继续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的质量控制,实施网络电子直报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实现妇幼保健信息规范化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工作,堵塞漏洞,严厉查处倒卖《出生医学证明》行为。
三、以创城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市健康教育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建设、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1.完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和督促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健康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保证常规工作开展经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5%,做到人员配置到位,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素质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调研,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切实提高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素质。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做好基层行业单位健康教育的组织、指导、培训、检查等工作,把基础工作做实。
(二)加强组织指导,树典型,抓特色、推进健康教育工作
1.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试点工作,利用社区卫生医务人员上门服务和主动服务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和社区综合干预,尤其要以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知识的传播和健康行为养成为重点,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等活动为主,突出健康促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2.深入推进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继续开展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各级“行动”组织机构,完善“行动”工作运行机制,按照“行动”终期评估评分细则指标的各项内容开展工作。一是在巩固“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省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示范县的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中。二是配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健康面对面?乡村行”活动, 加大农村乡镇疾病预防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力度,让健康知识深入农民家庭,提高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3.继续巩固和加强城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十一五”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和《长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三年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城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扩大健康教育覆盖范围;加强对基层单位尤其是行业单位的健康教育督导力度,逐步完善考核标准和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尤其是医院、学校、街道、社区、公共场所等行业单位的健康促进工作力度,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积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降低人群吸烟率。积极参加全省控烟健康教育工作,配合省卫生厅做好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项目。继续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单位的评选标准,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等法规建设。加大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加强控烟健康教育与戒烟服务能力,尤其是加强青少年控烟和减少被动吸烟健康教育。每个县(市)区年底前至少组织指导2-3个单位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推动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组织开展“迎奥运,创无烟城市”活动。
5.继续深入开展 “三百工程”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继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三百工程”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积极参加省级巡讲专家组的健康教育巡讲,组织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长春市健康教育巡讲专家评选活动,定期开展健康常识巡讲,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教育宣讲水平、扩大健康知识传播层面,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营造有益健康的生活环境。
6.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疾病控制和卫生日健康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特点,在内容和形式上力求新颖适时,提高宣传效果;协调配合新闻传播媒体,开展疾病预防知识宣传,通过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健康知识宣传范围,提高广大居民的健康知识接受能力。
7.筹备召开全市健康教育现场会。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组织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到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较好单位参观学习,加强相互间的互动交流,提升健康教育平台,全面促进和提高我市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四、规范卫生行政管理体制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分管妇社工作的局长、科长要统一分管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避免因多人分工造成信息不畅、效率低下和推诿扯皮现象。没按此项规定分工的,要及时调整,避免影响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