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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甘质监质[2008]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通知
(甘质监质〔2008〕60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是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质检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四部委的要求,面向全国各行各业全体员工开展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基础性工作。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有关部门己将企业培训成果作为质量奖励工作的考核条件之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规定企业在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甘肃名牌产品和甘肃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必须填报参加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的比率。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现将2008年度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安排

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的目标是促进企业全体员工学习和应用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根本保证。省质量协会承担各地方、行业质协和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今年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两期由中国质量协会开办的教育师资培训班。二是继续选派优秀教师协助地方、行业质协和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辅导员和员工培训。三是做好领导和员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培训教材、习题集等材料供应服务。

普及教育统一使用经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审定、作为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的全国指定教材《全面质量管理》(第二版);高层经营者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经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审定,作为企业高层领导学习应用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教材《ceo的质量经营》。

二、全国统考安排

全国统考是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的一个重要推进手段。为便于广大企业和员工检查培训效果并获得权威证明,今年省质量协会将组织两次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考合格证书。统考时间安排在2008年6月7日和11月1日。各市(州)局、质量协会、行业质协要做好统考组织工作。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参加统考的单位可向省质量协会提出申请,可以酌情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参加全国统考或考试时间另行安排的单位均需提前半个月与省质量协会联系,由省质量协会提供全套统考文件,各统考组织单位应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将合格人数报甘肃省质量协会,统考报名费及证书费(每位学员交10元,用于统考组织单位劳务支出,其余作为考试工本费由省质协转交中质协)需同时交至省质量协会,省质量协会将在收到有关资料及统考费用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发放全国统考合格证书。

三、工作目标安排

为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工作,省局制定了2008年度普及教育工作目标,请各局按照工作目标组织企业落实。年底由省质量协会对各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新拟定的组织奖励办法,对普及教育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推进者予以表彰。

甘肃省质量协会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7楼

邮 编:730000电话(传真):0931-8960592

联系人:廖军锋

附件:2008年度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统考工作目标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度新一轮全面质量
管理知识普及教育统考工作目标

单  位

培训人数

统考人数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600

500

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00

400

武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00

300

庆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00

250

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00

300

临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

150

陇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

150

张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00

200

甘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100

80

嘉峪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

150

白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00

250

平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00

250

金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50

200

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00

250

合计

4250

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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