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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局关于下达湖北省放射性废物库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环保局

【发文字号】 鄂环发[2008]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下达湖北省放射性废物库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鄂环发[2008]13号)


湖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6年全国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138号),国家已下达我省放射性废物库改造工程资金800万元,项目名称为“湖北省放射性废物库改造工程”。

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已明确由你站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招标、合同签定和工程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将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单位,请你站严格按照中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加快建设速度,保质保量完成国家项目。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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